【】(记者 邱锴俊)针对“微型电动车不符合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应当为放行微型电动汽车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表示,微型电动车更符合公共利益,其性能、技术水平会跟随市场需求变化水涨船高,只要不横加干涉就能发展得很好。
9月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调研员吴卫在2013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间隙接受专访时表示,微型电动车不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地方政府让低速电动车上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中国汽车行业著名专家、汽车系统动力学权威,郭孔辉11日接受第一电动记者采访时说,微型电动车既能满足出行需求,又不耗费过多能量,更符合公共利益。
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
郭孔辉说,微型电动车是最低碳化的出行方式,装的电池少,能耗很低,充电不用新建设施,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可以充电。购买者在夜间用电低谷充电,也不会增加电网负担。
至于微型电动车是否会增加交通安全的隐患,郭孔辉表示,低速车肯定比高速车安全。许多人担心微型电动车和高速车混合行驶的安全问题。郭孔辉回应说,先解决农村和小城市的低速路段行驶问题。至于和高速车的混合行驶,到时候有这个需求了,产品的性能、配置、要求自然会跟上。“当前先从微型电动车开始,把产业链做起来,把产品做起来,还不用补贴,何乐而不为?”
郭孔辉说,电动汽车是动态发展的。“今天比较低端,明天可能就比较高端了。电池一直在发展,这些车换上好的电池,性能不就提高了吗?性能提高了,碰撞标准这些也会相应提高,安全性也会提高。”
郭孔辉预测,五年内,中国要新增1亿辆汽车。“这1亿辆增加到哪里去?一定是到农村和小城市,大城市已经饱和了。农村和小城市需要怎样的车?我觉得就是微型电车。现在从山东等地的情况看,老百姓很欢迎。”郭孔辉说,电动汽车的发展要看市场需求引导,不靠政府官员拍脑袋。“我觉得中央的官员不要横加干涉就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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