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李毅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分阶段实施

2013-06-29 14:22:51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原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峰会上表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分阶段实施,并建议继续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补贴政策。

【】(记者 李媛媛)2013全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峰会6月2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原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峰会上表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分阶段实施,并建议继续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补贴政策。

李毅中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要分阶段推动,不要急于大面积取代内燃机车,而应该在使用中不断提升,改进。他特别提到,低速货车在广大乡村和郊区有较大运用规模,建议支持农用电动车在有积极性的地方先行一步。与此同时,要从标准、技术创新和财政补贴等方面推动纯电动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制定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措施,保障有效循环利用。

李毅中针对的是,中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存在低水平和重复建设问题。近年来,各地投资热情高涨,但某些地区未充分考虑当地现实,投资盲目,重复建设问题日益突出,而且地方保护主义制约了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导致技术创新体系不健全。

另外,他认为,中国目前尚未完全掌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新能源整车和核心零部件技术未完全突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与美国等国家的差距拉大,尤其在私人推广领域,由于可选择的成熟产品有限、消费者认知度不足、成本高和配套体系不完善、充换电不方便等原因,中国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方面仍未取得突破。

李毅中表示,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国内配套管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缺乏规划,电池回收管理体系尚未建立,相应法规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他认为,这一状况和工信部管理没有完全到位有关系。

据此,李毅中提出了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几点建议。第一,要加快组织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和产学研用结合,工信部和中汽协要重点承担组织工作。

第二,李毅中建议,要加大政策财税扶持力度,将推广期再延长一个阶段,改进凸显的问题,继续完善基础设施。例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要有进有出;对新能源乘用车免车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并且不要限购限行,在有条件的地区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大公交等公共领域的使用力度,在污染严重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推动产业发展。

第三,李毅中提出,要继续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补贴政策,并加快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高节油标准,尽快推出商务车领域的油耗和公示标准。

李毅中还介绍了近年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成绩。九五以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取得明显进步。2012年,几部委联合实施了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首批奖励基金已经预拨到位,有力推动了各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大力推广和运用。

同时,国家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李毅中表示,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准入管理、示范推广和制定优惠方面,中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如减免车船税和给予财政补贴等。三年来,国家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累计达200亿元,用于购车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另外,李毅中介绍,中国已出台了60多项电动汽车标准,构建了标准化体系框架,与欧美日等国家地区启动了电动车安全,环保和法规的研制工作,电动汽车标准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李毅中表示,今年3月,25个示范城市累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9万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明显,市场推广成效显著,产品技术成熟度提高,车型和产量都在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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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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