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美国、欧盟、日本就中国限制稀土、钨、钼出口问题,向WTO提起诉讼到期后的第一天,根据WTO诉讼机制,针对美欧日在3月13日提起的诉讼,中国应在60天内与其谈判,争取磋商解决。如不能在这一期限内达成协议,美欧日有权要求WTO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不过记者昨日从多位专家处了解到,目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双方达成协议。
“我们并不指望磋商能够达成共识,只是希望能够把时间用尽,为国内稀土行业的资源调整赢得足够时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双方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在所难免,不过从初裁到终裁,大约会持续2至3年,中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整顿产业,琢磨应对措施,让美欧日到时即使赢了官司,也捞不到任何便宜。
稀土被誉为“工业黄金”,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曾经一段时间,我国一直将其当作普通商品,敞开门不计成本地出口,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基于保护环境以及本国战略资源的考虑,停止开发, 转而大量从中国廉价购买。
近年来,我国意识到稀土储备的重要性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开始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稀土资源税调整、稀土出口配额管理。逐步加码的调控政策和行业整顿抬高了国际稀土价格,出口限额更是让美欧等国甚为不满,他们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从中国购买大量“白菜价”的稀土了。
2009年,美欧先是“投石问路”,将中国铝土、焦炭、萤石、镁、锰等九种原材料出口限制诉诸WTO。今年1月底,WTO上诉机构驳回中国基于环境保护或供应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终裁中国九种原材料出口限制违规。受此鼓舞,美欧日3月13日迅速将上诉目标锁定为稀土。
基于WTO对于美欧起诉我国9种原材料出口限制官司的支持,对于稀土贸易调查的前景,业内专家难持乐观态度。梅新育认为,相比之下,美国对于国际贸易规则运用得更加娴熟,总是以规则制定者的身份企图将别国置于从属地位,对我国稀土行业和政府来说,这无疑将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但是他也质疑裁决的纸面结果到底能有多大的约束力?
多位业内人士也都表达了类似观点,认为中国有足够多的办法来加以应对,在WTO框架下,许多国家都采取过一些很管用的办法,其中尤以美欧日等国做得最为“老到”,这些“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借鉴。
北京WTO事务中心首席专家程大为认为,除非逼迫中国让步,否则美国等不会轻易放弃。不过她表示,经过专家数次听证、评审,直至中期报告出台,到最后全体WTO成员国评审,最终报告出台,整个程序至少一年。这也给国内稀土产业调整争取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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