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篇题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停售”的文章引爆了朋友圈。
文章提到的停售理由共有两点,一是因补贴变化造成的车辆售价没有公布,商家只接受预定;二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需要重新申报并核定,车辆不能上牌。
停售可能会造成大量还未购车的,2月26日到期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面临过期的悲催处境。
当时相信有些人的心情是这样的:
今天的新消息可能会让大家振奋些。
新能源小客车下周将可正常上牌,对,就是下周。
对于备受期待的2017年北京首批新能源车目录,市经信委昨天下午发布消息称,将力争在本月26日前公布目录详情。
市经信委表示北京新能源汽车备案工作正在加快推进,重点在产品安全、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严格要求,争取在本月26日前推出2017年第一批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单。
至于2月26日到期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会否延期,官方暂未给出答复。
在新能源小客车市场即将恢复之时,北京市官方正式发布了2017年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补助标准,确保下周新能源车可以正常销售。
2月17日,北京市科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补贴,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以下为政策全文:
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
京科发〔2017〕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文件,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关于《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
1.原第十条调整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配电网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统筹组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2.原第十二条调整为:本市财政补助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相关内容,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2017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如下,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 |||||||
车辆类型 | 纯电动续航里程R(工况法、公里) | ||||||
100≤R<150 | 150≤R<250 | R≥250 | R≥300 | ||||
纯电动车 | 1 | 1.8 | 2.2 | / | |||
燃料电池车 | / | 10 |
备注: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3.原第十七条新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及相关细则执行,如与国家政策不符,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小结: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新目录一旦公布,新能源小客车市场将重燃战火,您做好准备了吗?
小南(bjlhdd)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
今年第一期配置指标4万多个,涌入市场后必将出现现车不足,提车需多等一两个月甚至几个月。还有可能会出现需要降配或者加价才能提车的现象。
想拥有一辆自己的电动汽车,那得及早出手,提前看好中意车型,了解各项参数,拿到指标迅速出手,可为您节省不少时间。毕竟指标有效期只有6个月,在有效期内车辆没有上牌完成,指标将会自动作废。大家一定要安排好时间,以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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