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茂名市委员会认为,公交事业是我市大力发展地方交通事业的需要,是打造以茂名为核心的半小时生活交通圈的需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非常重视公交发展,积极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公交,加大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城市公交的持续、快速发展。2009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茂名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2010年8月,市政府通过《茂名市区公共交通规划》,公交线网覆盖我市城区及茂南、电白区大部分镇村,茂南、电白两区镇墟及具备通公交条件的行政村基本实现通公交。
但目前我市公共交通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公交运力投入不足;二是公交运行效率低;三是公交空驶率高:四是公交站场建设滞后。
为此,民建茂名市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公共交通规划工作。“城市发展,公交先行”。要根据我市现有城市发展水平,以及“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编制涵盖公交枢纽站,以及线路、站台、车辆等内容的城市公交发展专项规划,并逐步加以完善。同时,政府要以全市一盘棋的思路来统筹公交发展规划、线网布局,改变茂名城市公共交通存在的规划滞后、站场建设差、公交车辆少、新能源汽车比例不足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为实现我市公交优先发展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二、优化现有公交线路和管理。对全市公交线路及内部运力配置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利用现有公交运力资源,实现公交服务的同步提升。科学安排公交线路。合理调整市区运行路线,大幅增加城区运营车辆,在人流密集街区和站点增加运力投入,扩大城区主要点位覆盖面,推行直行、直达运行模式,减少绕行,确保公交候车时间保持在5-10分钟。
减少通达镇圩公交车,镇圩群众出行需求应该让更多农村客运、交运企业班车或其他正规社会车辆来承担,可探索在城乡结合部建立接驳站、换行站等,搭建城区公交车与农村客运、交运企业班车或社会车辆的换行平台,弥补群众出行空缺。
三、加大公交投入。按时落实财政合补资金,保障公交公司的正常运营。尽快投入购买一批公交车投入运营,以缓解我市目前运营车辆严重不足的现状。参照《茂名市基本公共服务等化规划纲要(2011-2020)》,全市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至今目标还差4.7标台,差距相当大,且从数量上看,茂名公交车总数仅仅为梅州的75%,湛江的41%,清远的45%,韶关的87%,与周边的同类城市比,车辆偏少,新能源车比例不足,新能源推广和应用已是燃眉之急。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是降低公交经营亏损,政府完成民生工程和任务的需要。首先,传统燃油车运营成本高,企业亏损严重,使公交运营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其次,购车成本大,受制于地方政府财力,车辆更新速度较慢,不能满足需要。按照中央职能部门要求,车辆更新应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公交车。以燃气公交车为例,车价大约在35万元1辆,加上10%的车辆购置税和接车等杂费,每辆车实际投入营运时已接近40万元,因此,如新增大约100辆公交车,财政投入就需购车资金4000万元。因此,为保证公交运营质量,政府不得不加大运营补贴和购车投入,财政负担重在所难免。现在,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应用,国家和省补助很高,地方只需要承担少部分即可。茂名应该抓住机会,积极谋划资金补助,购进新能源公交车,缓解公共交通不足难题。在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让茂名天更蓝,水更青,空气更净,环境更美。
五、积极探索公交新营运模式。参照我省公交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公交营运新模式。按照政府扶持监管,企业融资运营的思路,通过招投标或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营运商,选定1至2条公交线路开展示范运营,采取公司化运行模式进行运营管理。鼓励金融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社会领域探索整车租赁、按揭等运营模式,实现可持续商业化运营,切实降低公交运营成本,促进公交事业的优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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