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着“车桩不协调”的矛盾,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部分设区市电动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设施建设规模不足;由于用户对电动汽车接受度不高,充电设施所处位置相对偏僻及通用性较差等问题,很多充电设施处于断电停用状态,利用率低。
2014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一系列推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在充电价格方面,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2.36元(含电费),电动公交车(客车)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36元(含电费)。
在车辆通行权方面,南昌出台政策,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新能源汽车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减半收取停车费。
记者21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截至2015年底,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达到1.1万辆。全省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约6600辆,根据预测结果,2020年我省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105000辆。
据了解,对于公用充电设施的规划: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每6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自用充电设施:按照充电桩与电动汽车1︰1 比例配置。
“十三五”期间我省高速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
2016年底前完成沪昆、福银、大广高速公路 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2017年建设杭瑞、济广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全省适合电动汽车运营的5A级重点旅游 景区原则上要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2020年建成各类充电站260座 各类充电桩100600个 实现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全省所有适合电动汽车运营的重点旅游景 区原则上要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