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唐让其】2016年,我国出台了各项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发展,各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多地方补贴政策都有所退坡。以下是编辑采编与整理的2016年部分省市区新能源专用车政策,请阅览!
国家层面
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进行补助,单车补助上限为20万元。电量<50kWh的,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50≤电量<100kWh的,每千瓦时补助1500元;电量≥100kWh的,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技术要求: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3kWh。
华北、东北地区
1.长春市
政策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的通知》
序号 | 推广领域 | 推广单位 | 车型 | 推广数量(台) |
1 | 环卫领域 | 市市容环卫局 | 2.5吨纯电动垃圾车 | 500 |
2 | 物流领域 | 200 | ||
注:1、由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调整,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需在购买者确定 “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后,根据“推荐车型目录”中技术参数确认。 2、新能源垃圾收集车样车正在环卫部门进行测试,2015年无法投入生产,将推广数量500台转列入2016年新能源推广计划。 3、物流领域包括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用车,目前相关企业正在“推荐车型目录”内,筛选符合使用条件新能源汽车。 |
补助对象。地方财政资金补贴的对象为本地公共服务领域购车(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邮政、租赁等)和个人购车(非本地户籍的需一并提供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
补贴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
2.哈尔滨市
政策文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补贴标准: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2017至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被工信部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改装车、专用车新能源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30万元奖励。
3.沈阳市
政策文件:《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进行补助。
4.石家庄市
政策文件:《石家庄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
对购买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九类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在享受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同时,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补贴,各级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新能源汽车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80%。
5.河北省
政策文件:《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优先在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物流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发展物流、观光、环卫、市政、教练培训等领域专用车,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专用车生产规模超过10万辆,形成2-3家年产3万辆以上新能源专用车的生产企业。
认真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等财政支持政策和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汽车消费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
西北地区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政策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坚持公共服务与个人消费相结合。把公交、出租、环卫、公务、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推广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从2016年开始,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优先在各地州市的中心城市及各地的重点县市进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示范。试点城镇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邮政、电力、电信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在机场通勤、景区旅游和偏远地区推广应用低速电动汽车,满足新能源汽车多样化消费需求。
7.青海省
政策文件:《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补贴标准(单位:元/辆)
车辆类别 | 补贴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 | 900(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 | 900 | 720 | 720 | 540 | 540 |
燃料电池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别 | 补贴标准 | ||||||
2015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轻型客车、货车 | / | 15 | 15 | 15 | 15 | 15 | |
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 | 25 | 25 | 25 | 25 | 25 |
华东地区
8.江苏省
政策文件:《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
2016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合计13500辆以上(折合标准车约60000辆),其中,专用车2565辆。
加大环卫、物流、机场、旅游等领域推广力度,省和市各级机关停车位按照10%-15%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城市 | 专用车 | ||
合计 | 邮政、物流车 | 市政、环卫、工程车等 | |
南京 | 500 | 400 | 100 |
无锡 | 250 | 200 | 50 |
徐州 | 255 | 200 | 55 |
常州 | 20 | 10 | 10 |
苏州 | 136 | 122 | 14 |
南通 | 164 | 110 | 54 |
连云港 | 30 | 10 | 20 |
淮安 | 20 | 10 | 10 |
盐城 | 1000 | 900 | 100 |
扬州 | 20 | 10 | 10 |
镇江 | 130 | 100 | 30 |
泰州 | 20 | 10 | 10 |
宿迁 | 20 | 10 | 10 |
总计 | 2565 | 2092 | 473 |
注:1.邮政、物流车:指获得道路货运资格、提供货物运输的车辆;
2.市政、环卫、工程车等:提供城市道路清洁环卫、工程维护、巡逻等用途的车辆;
9.江苏无锡市
(1)《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
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专用车。推动城市110、112、环卫、城管、电力等公务车率先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城市物流配送、企业接送车辆积极采购或租赁纯电动车辆。
(2)《2016年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含省、市、区三级财政)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我市地方财政(含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标准与省级补贴标准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以销售发票为准)。市级与各地区按照第二条予以分担。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补助标准 |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 8 |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10 |
10.南通市
政策文件:《2016年南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汽车售价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市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补助标准 |
燃料电池乘用车 | 6 |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 8 |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10 |
11.杭州市
政策文件:《杭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
消费者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微型车),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本市再给予配套补助,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具体标准是: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和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每辆车补助最高2万元。非经营的专用车不受此限。
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12.泰州市
政策文件:《泰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2016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专用车20辆。
13.上海市
(1)《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
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按照扣除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消费者。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车辆售价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50%,按照车辆销售价格5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2)《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电动货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只有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备案车型信息库的纯电动货运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才有资格进入上海市。据了解,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先期向纯电动货运车发放3000多张《货运汽车通行证》,凭借通行证才可以在除标有“禁止货运车通行”等标志的市区内其他地方自由通行。
14.上海嘉定区
政策文件:《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
物流行业等商务领域。吸引和鼓励区内物流企业购买或租赁新能源物流用车,力争到2017年底新增100辆新能源物流车。给予每辆新能源物流车购车补贴4万元,数量为100辆。
环卫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鼓励环卫等领域积极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7年底新增12辆该领域新能源车。给予每辆新能源车环卫车50%购车补贴,数量为12辆。
15.南京市
政策文件:《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补助标准 |
燃料电池乘用车 | 6 |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 8 |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10 |
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表
类型 | 2016年计划推广数(辆) |
各类专用车 | 500 |
说明:计划补贴车辆按照车辆登记时间享受市区财政补贴
16.湖州市
政策文件:《2016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稳步推进纯电动物流车在城市快递行业应用,推进城市最后“一公里”的绿色配送体系,2016年全市推广应用物流车300辆以上。
华南地区
17.广东省
政策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以纯电动出租车、轻型纯电动环卫车、纯电动物流车为突破口,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从2016年开始,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实行物流车辆限行措施的城市要允许外观符合一定规格要求、载重量不超过15吨的纯电动物流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
18.深圳市
政策文件:《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深圳市部分道路限制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
19.中山市
政策文件:《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物流环卫等专用车 | 纯电动环卫车辆 | 5 |
纯电动物流车辆 | 369 | |
小计 | 374 |
20.海南省
政策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大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邮政、机场、景区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2016-2020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50%、60%、70%、80%、90%;环卫车、邮政车、城市物流车、机场用车、景区旅游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50%。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等财政支持政策和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购买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省内配套补助与国家同期补贴按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省、市县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三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总额的60%。
中部地区
21.湖北武汉
政策文件:《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从6月1日起,新能源小客车继续不受区域限行规定限制,新能源大客车、新能源小货车等各类新能源车辆通行政策相应出台。全日禁止蓝牌小型载货汽车在指定的区域通行。黄牌大型载货汽车按照现行的本市大型载货汽车管理规定通行。非本市新能源客车与本市同类车辆享受同等通行待遇。非本市新能源载货汽车应遵守本市现行的外埠货车通行管理规定。
22.山西省
(1)《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我省推广应用的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 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的90%。
(2)《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助标准:2016年1月1日起,电动汽车补助按照国家同期补助资金1:1标准执行。2016—2017年,甲醇客车0.5万元/辆,甲醇重卡0.5万元/辆,甲醇轿车0.25万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0.1万元/辆;燃气重卡0.5万元/辆,燃气轻(微)卡0.1万元/辆。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90%。
23.山西朔州
政策文件:《朔州市电动专用车及乘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电动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为:货用车外廓尺寸≤5000mm×1800mm×2100mm;最小转型圈直径≤11m;出厂时一次充足点续驶里程≥70km;百公里耗电量≤20kwh;侧倾稳定角≥20°;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30mm。
(来源: 作者:唐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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