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4月19日消息,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15个省市组织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实地督查。督查共分5组,分别由国办督查室、工信部装备司、发展改革委产业司、科技部高新司、财政部经建司带队。
这已经是第二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实地督查了。1月2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6号),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本次核查有所不同的是,除对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使用的核查以外,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发改委产业司带领第3组,对上海、浙江、福建等地,重点围绕取消地方保护政策、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组织领导等情况,采取核对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认真核查。
到目前为止,新能源汽车骗补已是众所周知,企业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量骗补资金,左手倒右手虚假交易;另一方面,一些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推出的地方准入标准成为了部分新能源车型不可逾越的“隐形门槛”,制定向本地企业倾斜的政策,给本地“劣币”企业驱逐“良币”对手构筑了空间,尤其是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为代表的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设置地方目录形式,而参考依据则包括是否在当地建厂、百公里耗电量以及续航里程等,以此来抬高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同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又被曝出“虚拟”假象:查无此“桩”,有名无实。
“出现‘骗补’,这是政策制定之初始料未及的。”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看来,政策漏洞一定要修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定要避免。
轰轰烈烈的清查行动能否挤干目前飞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水分”?补贴机制的完善能否改变当下行业存在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地方保护藩篱在新一轮的督查之后能否推倒?“虚拟”充电桩又能否落实?认为,这些问题都亟待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城市配套等领域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政府监管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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