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19省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出炉 市场机遇不容错过

2016-03-12 07:17:42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经电动汽车资源网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广东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上海市等19省市制定了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或目标。

经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广东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上海市、长春市、沈阳市、哈尔滨市、泸州市、无锡市、聊城市、乌鲁木齐、贵阳市等19省市制定了2016年(少数省市是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或相关目标,市场机遇不容错过。详细如下:

一、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在1万辆以上的省市

(1)北京市

新能源小客车方面,2016年北京市纯电动车指标为6万。在今年的首次小客车指标配置中,四分之一的个人新能源车指标被领走。照此速度,预计2016年第三期之后,今年6万辆新能源指标将配置完毕。

另外,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6日印发的《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京政办发〔2014〕39号),北京市到2017年计划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4500辆。

(2)河北省

2016年河北省计划推广35000辆新能源标准车。其中: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推广应用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出租车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同时在企业和私人领域,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灵活机动完成新能源标准车推广任务。确保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5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

2016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

推广领域

推广数量

折合标准车数量

新能源公交车

1471

19972

纯电动物流车

3330

5994

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

1120

1680

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出租车

1830

1830

纯电动环卫专用车

590

885

其他:在企业和私人领域,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灵活机动完成新能源标准车推广任务。确保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5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

另外,根据河北省2015年12月29日发布的《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计划到2020年累计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在全省建设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10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实现全覆盖。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

(3)安徽省

2016年,国家对安徽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要求是不低于35%;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要求是不低于1.8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

 (4)江苏省

2016年3月2日,江苏省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会议,2016年江苏省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00辆以上,其中客车4998辆、专用车2665辆、乘用车6337辆。

(5)杭州市

2016年,杭州将在已推广的2.2万新能源汽车基础上,再陆续投放使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

(6)武汉市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2016年1月27日印发的《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汉市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传统公交车和客运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工作,推进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在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标准车)。

二、其他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

(7)上海市

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的《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与经营初具规模,服务网点超过1000个,纯电动汽车超过3000辆,充电桩超过5000个。

(8)长春市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5日印发的《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的通知》,2016年长春市计划推广2205台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领域487台,旅游领域318台,乘用车领域500台,环卫领域500台,租赁领域200台,物流领域200台。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表

序号

推广领域

推广单位

车型

推广数量(台)

1

公交领域

公交集团

10-12米新能源客车

221

公交集团合作线路

10-12米新能源客车

130

民营企业

9.5米以下新能源公交车

136

2

旅游领域

吉林泓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10-12米新能源客车

10

吉林省德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5

长春市汇星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0

长春亚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2

吉林省大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3

吉林省胜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5

吉林省万事达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

吉林省吉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10

吉林省宇通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10

吉林省洪发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8

吉林省志光汽车旅游有限公司

3

吉林省旅游集团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0

吉林省景城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2

吉林森工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5

吉林省中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20

吉林省吉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8

长春市龙鑫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8

其他旅游企业

149

3

乘用车领域

出租车经营者、个人购买

500

4

环卫领域

市市容环卫局

2.5吨纯电动垃圾车

500

5

租赁领域

长春蔚蓝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6-10米纯电动客车

50

7-12米纯电动客车

100

长春鑫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6-7米纯电动客车

50

6

物流领域

200

共计

2205

注:

1、由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调整,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需在购买者确定 “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后,根据“推荐车型目录”中技术参数确认。

2、新能源垃圾收集车样车正在环卫部门进行测试,2015年无法投入生产,将推广数量500台转列入2016年新能源推广计划。

3、物流领域包括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用车,目前相关企业正在“推荐车型目录”内,筛选符合使用条件新能源汽车。

(9)泸州市

按照《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至2016年,全市建立完善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组织体系:在公交、出租、专用、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5000余辆新能源汽车。

2016年泸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电动汽车计划

(单位:辆)

推广领域

公交

出租车

观光/环卫车

物流车

私家/租赁车

新增

保有量

数量

50

50

30

100

1770

2000

5000

 (10)沈阳市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沈政发〔2015〕45号),沈阳市计划以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以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为重点,同时在汽车租赁、邮政、环卫、通勤及私家车等领域推广。推广应用的车型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以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为主。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新增和更新的公务车及租赁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淘汰报废的黄标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另外,根据相关报道,2016年沈阳市交通局将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

(11)无锡市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无锡市2016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辆,2017年拟推广应用1400辆。2016年和2017年推广应用具体数量,届时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无锡市实际再予具体明确。

(12)聊城市

2016年3月10日,聊城召开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确定将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加强加气、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20辆、充电终端160个。

(13)广东省

十三五期间,广东将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投资600亿元,新增充电站500座、充电桩30万个,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0%。

(14)山西省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将以公共服务领域和城乡结合地区民生领域用车为引导,通过示范应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推动私人领域用车市场快速发展。到2020年,山西全省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以上。

对充电设施建设的目标是:2016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全区域覆盖,其他市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18年,实现全省域主干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2020年,形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

(15)哈尔滨市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从2016年起,每年逐步提高新增或更新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务用车以及公交客车、环卫车辆等的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

(16)青海省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发布的《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将海西州和海东市纳入试点地区。通过三年时间,试点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其中,西宁1100辆、海东500辆、海西400辆,含各类警务巡逻、观光、仓储物流等小型非公路车400辆以上;2019-2020年,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以上。

配套体系方面,按照满足5000辆新能源汽车运行的要求,新建充电桩2000个。其中,2016年建设充电桩300个,2017年建设500个,2018年建设1200个。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根据2016年1月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开始,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18)乌鲁木齐

根据《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2015年至2019年计划在乌鲁木齐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平均每年推广100辆左右。公交企业每年新增、更新的常规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新增的12米BRT车辆全部选购新能源公交车。公交企业每年应选1—2条线路应用新能源公交车。

充电设施建设目标。按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需配套建设充电桩125个,平均每年建设25个左右。其中,市公交集团(含市城市快速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17个,市公交珍宝巴士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8个。

 (19)贵阳市

根据相关报道,2016年贵阳市计划投入建设3000个以上充电桩,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市)的大型公共停车场、客运枢纽、部分购物中心、景区等。2016年起规划批准的城市新建小区、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按照配建停车位100%的比例,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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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孙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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