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马上就要接近尾声了,我们即将迎来全新的“十三五”。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最关心的还是国家及地方的补贴政策。以下记者整理2016年国家及北京市补贴政策,并对其进行分析和展望,供大家参考。
【国家补贴】
早在2014年年底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就公开征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在2015年4月底,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下面的附件。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本政策实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助政策。
附件: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纯电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 |||
100≤R<150 | 150≤R<250 | R≥250 | R≥50 | |
纯电动乘用车 | 2.5 | 4.5 | 5.5 | /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 / | / | / | 3 |
2.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Wh/km·kg) | 标准车(10米<车长≤12米) | |||||
纯电动续驶里程R(等速法、公里) | |||||||
6≤R<20 | 20≤R<50 | 50≤R<100 | 100≤R<150 | 150≤R<250 | R≥250 | ||
纯电动客车 | Ekg<0.25 | 22 | 26 | 30 | 35 | 42 | 50 |
0.25≤Ekg<0.35 | 20 | 24 | 28 | 32 | 38 | 46 | |
0.35≤Ekg<0.5 | 18 | 22 | 24 | 28 | 34 | 42 | |
0.5≤Ekg<0.6 | 16 | 18 | 20 | 25 | 30 | 36 | |
0.6≤Ekg<0.7 | 12 | 14 | 16 | 20 | 24 | 30 | |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 | / | / | 20 | 23 | 25 |
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3.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
4.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补助标准 |
燃料电池乘用车 | 20 |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 30 |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50 |
除补贴标准有调整外,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也有变化,具体如下:
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单位:km)
类 别 | 乘用车 | 客车 | 货车 | 专用车 | 测试方法 |
纯电动 | ≥100 | ≥150 | ≥80 | ≥80 |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 ≥50(工况法) | ≥50 | ≥50 | ≥50 | M1、N1类采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
≥70(等速法) | |||||
燃料电池 | ≥150 | ≥150 | ≥200 | ≥200 |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不按上表续驶里程要求执行。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
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量要求
(一)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货车、客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地方补贴】
记者统计发现,关于2016年各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绝大部分都还没有出来,截止发稿时,仅北京市有相关政策规定了2016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情况。
北京:
1.新能源小客车
根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办法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在北京完成备案的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北京市财政补助的产品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
北京市财政补助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本办法自2015年9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若国家补助政策出现调整,则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2.纯电动客车:
2015年7月28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规定了2015-2017年购买纯电动客车财政政策,按中央标准1:1确定。
该政策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纯电动客车,在取得北京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本市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客车不纳入本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是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 2016年补助标准详见下面附件,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附件:
2016年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Wh/km·kg) | 标准车(10米<车长≤12米) | |
纯电动续驶里程R(等速法、公里) | ||
150≤R<250 | R≥250 | |
Ekg<0.25 | 42 | 50 |
0.25≤Ekg<0.35 | 38 | 46 |
0.35≤Ekg<0.5 | 34 | 42 |
0.5≤Ekg<0.6 | 30 | 36 |
0.6≤Ekg<0.7 | 24 | 30 |
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3.纯电动专用车:
2015年3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
(1)补助范围: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辆,在取得我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本市纯电动专用车财政补助。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专用车不纳入本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本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从以上可以看出,北京市2016年对新能源小客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的补贴标准与国家2016年补贴额度基本相同。以北京为风向标,预计国内其他地方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或将陆续出台,补贴额度与国家补贴标准形成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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