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下称《通知》),2015年第8期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申请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报名时间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单位(租赁专项业务除外),2015年9月15日0时至9月18日24时,申请人可自行登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sztb.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报名。
3.符合汽车租赁专项申请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租赁”业务),2015年9月15日至9月18日,申请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业务办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小汽车增量指标业务窗口(福田区福田汽车站内福安大厦三楼)办理申请。
二、资格审核
1.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其资格审核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单位(租赁专项业务除外),其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0时至9月22日24时。
3.符合汽车租赁专项申请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之日即获得有效申请编码。
2015年9月23日起,申请人可凭账号登陆调控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如对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纳入下一期指标配置。复核指引详见“调控系统”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三、其他事项
1.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纳入到2015年第8期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进行指标配置。
2.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人,其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等情况,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公告事项的时间安排适用于2015年第8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人,此后的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等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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