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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违法两天后短信通知车主

2014-11-17 09:37:13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11月15日起,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通知方式,将由信函通知改为短信通知。机动车违法2天后,车主就能收到免费短信提示。车辆档案有手机号即可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11月15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试行非...

北京机动车违法两天后短信通知车主

11月15日起,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通知方式,将由信函通知改为短信通知。机动车违法2天后,车主就能收到免费短信提示。

车辆档案有手机号即可

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11月15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试行非现场违法手机短信通知制度。

会有人问,交管局以前不就推出过类似的短信定制服务吗?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与以往不同,此次是大范围的变更非现场违法通知方式,并不需要车主重新定制,只要车辆档案中登记有手机号码,非现场违法信息就以手机短信通知。

据交管部门介绍,自2005年8月开展信函通知交通违法以来,非现场违法一直以信函通知。由于北京市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书面送达困难较大:有人在车管所登记时使用的不是当时的住址,还有不少人是在登记后搬家,按照登记地址同样找不到人。相比之下,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违法通知更快捷,违法行为录入系统2日后即可发送给车主,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手机号变更应及时办理

交管部门介绍,当前影响违法通知短信送达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车主手机号码未登记、换号或不准确。截至今年10月,全市有机动车561.3万辆,机动车驾驶人892.8万人。很多驾驶人因手机号码变更,或车辆档案只留下固定电话,而无法享受免费短信通知服务。

交管部门提醒,一旦发生车辆过户、手机号码更换等情况,或未登记手机号码的,请个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到全市任意车管分所或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登记或变更通讯方式,确保能享受到这项服务。

短信信函通知并行两月

为了有效推行这一新举措,交管部门设置了2个月的并行缓冲期,即11月15日至2015年1月15日采取短信提示、信函通知并行的方式。此后,发送短信通知交通违法后,将不再以信函通知。但对于个别车辆档案中没有登记手机号码的,仍用信函通知。

短信通知号码:12122

据了解,北京市交管部门的执法服务通知短信发送号码统一为“12122”,通知内容均为提醒业务,有关手续必须到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不能划款、汇款。车主和驾驶人须辨别短信的真伪,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短信进行诈骗。

■ 体验

定制服务五六分钟可办完

昨天,记者在交管局网站“办事大厅”板块点击“定制服务”,页面跳转至“定制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用户需要绑定驾驶证、车辆、邮箱、手机号码。

在绑定信息后,还有一步十分关键,在6类车务信息后面分别打钩并点击“马上定制”。6类信息包括非现场违法信息、车辆检验、机动车报废、驾驶证期满换证、驾驶员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记满12分。完成定制步骤很顺利,用时五六分钟。

据了解,早在2011年底,交管局网站曾推出交管业务短信提示服务。然而,部分在网站上注册过的市民反映,注册过还是收不到短信。对此,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两种原因:一是定制车主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没有及时在网上变更为有效的手机号码;二是定制人员在网站上注册定制服务后,没有按操作程序将车辆信息和手机号码绑定,或是没有勾选具体通知选项,导致无法接收到短信。

提醒1

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首先,车主应带齐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机动车行驶证;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然后提前填写好《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到全市任意车管分所或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

提醒2

办理驾驶人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人员应带齐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申请人驾驶证;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从业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然后到全市任意车管分所或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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