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897-201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的术语与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所用动力电池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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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检测电池电和热相关的数据,至少应包括电池单体或者电池模块的电压、电池组回路电流和电池包内部温度等参数。
4.1.2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对动力电池的荷电状态(SOC)、最大充放电电流(或者功率)等状态参数进行实时估算。
4.1.3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对电池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并可以根据具体故障内容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如故障码上报、实时警示和故障保护等。
4.1.4 电池管理系统应有与车辆的其他控制器基于总线通信方式的信息交互功能。
4.1.5 电池管理系统应用在具有可外接充电功能的电动汽车上时,应能通过与车载充电机或者非车载充电机的实时通信或者其他信号交互方式实现对充电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4.2 技术要求
4.2.1 绝缘电阻
电池管理系统与动力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其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Ω。
4.2.2 绝缘耐压性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经受5.3要求的绝缘耐压性能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闪络等破坏性放电现象。
4.2.3 状态参数测量精度
电池管理系统所检测状态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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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QCT 897-201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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