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电动汽车车祸案开审,电动轿车算不算机动车?法官遇审理难题
近几年,电动轿车越来越多地在二、三线城市及乡镇出现,因其环保、便捷且价格低廉广受消费者的欢迎。然而随着电动轿车数量的不断增多,由电轿引发的交通事故也相继产生。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首起电动轿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审结。审理法官表示,此案暴露出目前电动轿车行车安全、社会管理及保险理赔等多方面问题,亟待相关行业出台规定解决。
电动轿车出险遭遇拒赔,车主状告保险公司
年近七旬的戴先生在2014年新买了一辆赛驰牌电动轿车,可是没想到车子开了不到半年就出了事故,戴先生在过十字路口时闯红灯,与骑电动三轮车的李某相撞,致使李某车辆损坏,人也受了伤。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上认定,戴先生当时是驾驶其他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李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双方达成调解,由戴先生赔偿李某医疗、误工等多项费用共计10000余元。
戴先生说自己为人一向很谨慎,刚买了车子就去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保险到2015年2月才到期,戴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理应为这次事故埋单。然而当戴先生带着各种票据来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他驾驶的是电动轿车,不是机动车,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无奈之下,戴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陈述,戴先生并未在购买保险时告知该车无法上牌,也没有相应交警部门认可的驾驶证,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而戴先生告诉法官,在购买电动轿车后,他就打算去公安机关上牌,但是公安机关说他的车子不需要领取行驶证。戴先生同时出示了自己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单,其中载明:厂牌型号为赛驰GD-05,排量为0,功率为5kW,同时代收车船税110元。“既然保险公司办了我的保险,就应当给我理赔。”戴先生说。
电动轿车算不算机动车?法官审理遇难题
案件事实十分清楚,可承办法官却在审理相关保险合同性质、判断案件法律适用时犯了难。
首先困扰法官的是电动轿车性质的认定。电动轿车是以纯电力为驱动方式来行驶的,在日常的管理中并未强制要求投保交强险、领取证照等类似机动车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也未明确将电动轿车列入机动车范围。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为戴先生的电动轿车设计最高时速已超出了非机动车范围,所以将戴先生的电动轿车认定为机动车,以机动车的处理标准判定戴先生在事故中负全责。
“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按照机动车处理,但对于电动轿车的上牌、驾驶资格等方面,车辆管理部门对于不同品牌、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规定,戴先生的电动轿车不在法律规定的上牌范围及准驾车型范围内,车管部门没有为戴先生办理上牌、领取相应驾驶证的手续。从这一点上说,戴先生当时确属无机动车驾照驾驶无机动车牌照的车辆。”承办法官解释,按照江苏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江苏地区可以按照机动车标准申领牌照的国产电动轿车仅有比亚迪、江淮等寥寥几个品牌,这些车辆在领牌时也要求驾驶人员拥有机动车相应驾驶资格。而很多正在销售或已经上路的电动轿车并不在此列,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就将面临无牌无证驾驶的境地。
电动轿车应认定为机动车,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
那么这份保险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看,已经将戴先生驾驶的电动轿车认定为机动车,且保险公司在明知为电动轿车的情况下仍为戴先生办理交强险的投保事宜,故戴先生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机动车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戴先生驾驶的电动轿车,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该车需要申领牌照、办理行驶证,也未明确规定需要何种驾驶资格来驾驶该种车辆,且戴先生具有摩托车驾驶资格,所以不应当认定戴先生未取得驾驶资格。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戴先生电动轿车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共计6715元。
车管专家:
涉案赛驰电动车不在国家目录内,无法上牌
据工信部统计,仅2014年我国就有300多款新能源新车型上市,全年生产8.39万辆,同比增长近4倍,其中去年12月生产2.72万辆,创造了全球新能源汽车单月产量最高纪录。赛驰这款电动轿车为何无法上牌并办理行驶证?实际上,每个地区可以上牌的车辆范围并不同,比如,在其他城市可以上牌的电动汽车,在南京未必就能上牌。
据相关车管专家介绍,在南京区域内,电动汽车能不能上牌,要看在不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范围内,国家工信部也会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进行告知。据介绍,通过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只有查到该车型允许在南京销售和运行的,才可以在南京上牌,而且驾驶人是要持有机动车驾照的。
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南京已经拥有上牌的电动汽车3700多辆,其中涵盖了比亚迪、东宇、宇通等品牌。据介绍,电动汽车的上牌程序和普通汽车并无任何区别。那么,像这种无法上牌的电动汽车,上路行驶会不会被查处呢。据相关交管人士介绍,像这种电动汽车,和比亚迪等名牌纯电动轿车还是有区别的,其更像是电动车的升级版,因其价格低廉,这种车型在城郊接合部、农村还是挺有市场的,被很多中老年人用来作为代步工具。如果这类无法上牌的电动汽车上路,主要还是以劝诫教育为主。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依据该车的动力性能来认定其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从而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管理尴尬:
小品牌身份不明,违反交规屡见不鲜
据了解,诸如戴先生这样购买电动轿车后上不了牌照的情况在电动车普遍使用的地区并不少见。在一些地方尤其是江苏二、三线城市或乡镇,各种品牌的电轿上牌的甚少,而且因为没有牌照不怕被拍照,电动轿车违反交通规则行驶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如果对汽车的使用没有太多要求的话,一般的纯电动轿车也就相当于电动车的升级版。”业内人士表示,普通电动轿车的工艺并不复杂,成本也不高,相较于比汽车便宜不了多少甚至更贵的名牌新能源汽车,老百姓更愿意以低廉的价格购买简单易操控的电动轿车。三马、赛驰这样的简易电动轿车一样是走正规渠道生产销售的,工商、质监部门虽没有禁止,但面临不能上牌的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在保险公司很难得到理赔。
审理法官表示,中低端电动轿车的身份不明、后患难消,可以想见,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于中低端电动轿车的生产标准、销售资格、上牌领证、道路管理、维修保险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也将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类似戴先生的消费者遭遇维权难题,最终影响到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