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哈尔滨市发改委获悉,哈尔滨市出台试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用标准和执行电价标准,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0.54元/千瓦时...
近日从哈尔滨市发改委获悉,哈尔滨市出台试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用标准和执行电价标准,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0.54元/千瓦时,这意味着明年开春,哈尔滨市已建成的160个充电桩经过改造、调试后可以对外营业,家有电动汽车的市民充电就方便了。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格〔2014〕316号)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实际,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哈尔滨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电电价和充电服务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前两个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将电动汽车用电量、电费、充电服务费等收支情况和经营成本上报哈尔滨市发改委,以便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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