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获得福州市政府批复,并按要求向省发改委报备,成为省各设区市中首个获批的此类规划。
我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获得福州市政府批复,并按要求向省发改委报备,成为省各设区市中首个获批的此类规划。“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预测2020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通过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测算与电动汽车保有量规模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并在中心城区以及福清、长乐、连江等现状城区进行选点布局。按照规划预计的电动汽车规模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十三五”期间可实现累计充电电量约3.1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1.25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89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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