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终止原拟筹划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沃特玛88.89%股权事项。
根据公告,公司于2014年11月通过全资子公司长园盈佳,向沃特玛投资1 亿元人民币,在重大资产重组之前持有沃特玛11.11%的股权。公司计划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沃特玛88.89%的股权,完善电动汽车相关产业战略布局。双方于2015年8月初起商讨收购及合作意向。
资料显示,沃特玛是国内动力电池和储能解决方案领军企业,目前沃特玛电芯年产能3GWh 以上,已投入50亿在渭南建设10GWh 力电池生产线,达产后可实现250-300 亿年收入,充分受益新能源汽车发展浪潮。
有分析称,一旦收购完成,长园集团将构建包括锂电池添加剂、电池隔膜、动力电池生产及新能源汽车解决方案、汽车自动化生产不检测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
然而,该重组事项在两个月后以失败告终。公司表示,由于停牌期间资本市场和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与标的资产的股东就估值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这意味着,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可能将遇到一定阻碍。
深圳沃特玛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近6000万元,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磷酸铁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通信基站后备电源、风光储能及家庭储能电池系统解决方案,并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应用的企业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指标处国际领先水平。最主要的产品是32650型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配节能与新能源客车总量近1.3万辆。
去年12月,长园集团曾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1.11%股权,预计收购金额为1亿元。根据这一投资金额反推,沃特玛当时估值在10亿元左右。
长园集团表示,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成功,但公司将继续坚持自我发展和收购兼并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并对沃特玛在资金、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供适当支持,保持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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