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上月出台《调整电动小汽车指标调控政策》后,我市再次调整电动小汽车指标配置政策,进一步放宽电动小汽车申请条件,鼓励单位与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4483个,其中单位1538个(含第7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138个单位增量指标)、个人2945个(含第7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2个个人增量指标)。
深圳出台“组合拳”鼓励单位与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资料图片)
深圳新能源汽车将享有当日在路内停车位免首次一小时的临时停车费的优惠,该项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正在制定当中。
如果你急着用车,不妨先买一辆电动小汽车,然后再去慢慢摇普通小汽车指标。市交委、市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出台多条鼓励电动小汽车购买的新政,包括设置汽车租赁指标4000个、动态调整单位和个人指标分配比例、享受路边停车首小时免费等。
这是继上月出台《调整电动小汽车指标调控政策》后,我市再次调整电动小汽车指标配置政策,进一步放宽电动小汽车申请条件,鼓励单位与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
专门划出4000个指标用于汽车租赁
今年深圳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计划配置总数为20000个,截至8月底实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3413个,第8、9、10、11期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数16587个。深圳调整指标分配办法,首先是从待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4000个指标,专项用于汽车租赁。在此前的政策中不存在电动汽车租赁专项指标,租赁企业只能与其他企业、组织一起参加单位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而且申请条件和可获得的申请编码数受到纳税额和投资额的限制。
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第8期配置数为4000个,从第9期开始,每期配置数为上一期剩余指标数。申请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是:(一)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行为的汽车租赁企业,方可申请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二)申请人申请条件不受《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纳税额、投资额限制。(三)申请人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不受《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纳税额、投资额限制,但最多不超过当期配置的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数。(四)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并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持有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五)汽车租赁企业在申请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按申请数量比将12578个指标分配给单位和个人
扣除4000个租赁指标后,今年还剩余12578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待配置,这些指标配置的方式、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都有相应调整。
首先是配置方式,调整前的政策是“每期按比例计算出当期的计划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数后再配置”,调整后的政策为“每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为上一期剩余指标数”。这也就是说,第8期单位和个人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为12587个,从第9期开始每期配置数为上一期剩余指标数。
政策调整前配置比例规则为:“ 单位和个人的电动小汽车增量配置比例为12%:88%”,但是从第8期开始实施动态调整,即“按照单位、个人实际有效申请数量同比值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即动态调整)”。这也就是说,第8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单位申请编码数为2000个,个人申请编码数为10000个,则单位和个人的有效申请比值为1:5,按照该比例将12587个指标配置给单位和个人。
有了1辆电动车还能再申请普通车指标
深圳还给已经申请到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市民提供了更诱人的政策,也就是调整了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政策。原来规定“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市民才能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但是最新的政策调整为:“名下仅有1辆电动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上牌”的市民可以再申请一个普通小汽车指标。
这也就是说,某市民在今年第6期获得了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并使用该指标在今年的8月完成了上牌手续,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不能再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本次调整后,该市民还可以再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此外,深圳再次调整了单位可获得申请编码数量,从最初的N个变为“N+1+1”。今年年初发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为N;第一个“1”为根据上个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而增加的1个申请编码;第二个“1”为本次增加的申请编码。
普通车指标竞价不会人为限价
本期4483个竞价指标,最高限价10.84万元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潘未末 实习生李文慧)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昨日发布公告,2015年第8期拟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共24403个(含上期未配置成功普通小汽车指标1150个,年度剩余电动小汽车指标16587个)。
其中,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33个,其中单位400个、个人2933个。
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4483个,其中单位1538个(含第7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138个单位增量指标)、个人2945个(含第7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2个个人增量指标)。
上期竞价个人指标平均成交价已突破5万元,根据相关规则,本期的个人竞价指标最高限价为10.84万元。小汽车指标竞价节节攀升,是什么原因,有没有炒作原因?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钟俊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他们分析,竞价成交价出现飞涨有几方面原因:一方面是6月初深港澳车展,当场签约3万多辆车,这些车辆一部分是用于更新换代,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新车的交易,面临上牌的需求。如果申请人仅通过摇号来获得,是需要一定耐心的,所以很多销量是通过竞价来争取快速上牌。第二个原因,车管部门加大了对车辆临牌的管理,现在临牌很难获得,这对竞价上牌有一个督促作用;第三,限购给深圳新车销量带来明显抑制,很多4S店通过降价来提高销量,特别是豪车。很多申请人的竞价手续是通过4S店的工作人员代其完成的,销售环节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把优惠放到了获得竞价指标上面来。
那么成交价是否还会一直上涨下去,深圳会不会采取限价手段?钟俊弘表示,从目前标准来看,每期最高限价是按照上期成交均价的两倍来制定,这是防止价格虚高,也是参照其它城市的经验。目前还是实行之前的制度规定,没有考虑采取限价措施。
本月电动车指标摇号报名时间有变
个人:按原规定8日以前申请
单位:9月15日—9月18日申请
租赁企业:9月15日—9月18日申请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潘未末徐兴东)根据市交委、市发改委昨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符合要求的电动小汽车指标申请者,个人仍按原规定执行,单位和租赁企业,增加9月15日-9月18日的报名时间。
具体来说,个人仍在8日前截止本期报名;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单位,9月15日0时至9月18日24时,可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sztb.gov.cn/)报名。
符合汽车租赁专项申请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租赁”业务),9月15日至9月18日,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业务办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小汽车增量指标业务窗口(福田区福田汽车站内福安大厦三楼)办理申请。
由于本期报名时间有变,申请单位(租赁专项业务除外)资格审核时间为9月19日0时至9月22日24时。
符合汽车租赁专项申请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之日即获得有效申请编码。
今年全市将建1800个快速充电桩
新建小区停车位将能给电动车充电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徐兴东 实习生李文慧)当前电动小汽车推广还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充电设施不完善导致充电难。记者从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今年年内要建设1800个快速充电桩,未来所有的小区都还要建设简易充电桩。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物流车和出租车等经营性的车辆是以快速充电为主,而非经营的私家车则是以慢充为主。市政府年初已经下发新能源推广政策,明确在客运交通枢纽、体育场馆、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内增加1800个快速充电桩,按比例分给各个区,目前各个区也在抓紧实施,年底内要完成。在私家车常用的慢速充电设备方面,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也在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是以不低于有效车位的5%来设置,社会停车场是按照不低于有效车位10%的比例建设,而新建小区所有的车位都要具备给电动车充电的条件。“目前具体操作细则正在研究,近期会发。”
电动小汽车路边停车首小时免费
购车最高可获13.4万政府补贴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徐兴东 实习生李文慧)根据深圳相关管理规定,购买使用新能源小汽车最高可享受13.4万元的政府补贴,未来电动小汽车路边停车首小时还免费。
为了鼓励市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圳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新能源小汽车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车辆购置地方补贴、使用环节补贴、停车费优惠。
其中,车辆购置环节中,除国家补贴之外,深圳也会按照国家标准1:1给予地方补贴,且不递减。购置补贴按照标准工况续驶里程为标准来计算,具体为: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6万元;150≤R<250,每辆5万元;R<150,每辆3.5万元(R为标准工况续驶里程,单位: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补贴3.5万元。
在使用环节中,对个人、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自用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补贴。补贴也是按照标准工况续驶里程为标准来计算。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补贴1万元。
此外,新能源汽车还享有当日在路内停车位免首次一小时的临时停车费的优惠,不过该项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正在制定当中,很快将会出台。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上政策措施适用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明年国家将会对于新能源小汽车购置补贴实行逐年退坡的机制,深圳2016年之后的地方补贴政策还未出台,对于购置补贴环节,可能会参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地方补贴,同时也进行退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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