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产奇瑞汽车著称的安徽芜湖近日落户了一项投资2亿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而广西也刚刚提出了2015年至2020年的推广应用目标和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陕西则要打造国内知名、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基地。各地新能源汽车方面的投入正在呈扩张状态。
江苏万帮金之星车业集团与芜湖金玺实业有限公司的 “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日前落户芜湖市,在全省首创整车销售、充电桩建设、充电网络服务平台、汽车租赁“四位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模式。该项目一期投资2亿元,将建设新能源汽车展厅3座、充电桩3000个至5000个。据介绍,此次双方合作将进一步拓宽芜湖新能源汽车销售品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15年至2020年的推广应用目标和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 按照推广应用目标,今年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开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市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为50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50辆、纯电动客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50辆、纯电动专用车50辆。
2016年,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为100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5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300辆、纯电动客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0辆、纯电动专用车70辆、燃料电池汽车20辆。2017年,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为200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10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600辆、纯电动客车1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50辆、纯电动专用车100辆、燃料电池汽车50辆。
意见要求,各市可以根据当地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按照国家购车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各市推广应用中实际发放补贴资金的40%,对各市进行奖励。同时,各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补贴标准,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此外,电动君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对每款车型,自治区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陕西更不示弱。6月13日上午,陕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西安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陕汽通家公司基础上增资扩股,打造国内知名、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基地。
签约仪式由陕汽控股副总经理、陕汽实业总经理王延宏主持。仪式上,在陕西省副省长姜锋,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宗科,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孙安会,宝鸡市市长钱引安,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方红卫以及王延宏的共同见证下,陕汽控股总经理兼陕汽实业董事长袁宏明、宝鸡市副市长王琳、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苏金河分别代表陕汽实业、宝鸡高新汽车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泰达签署了合作协议。
袁宏明在签约现场介绍,合资公司将在原陕汽通家公司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进行组建,泰达公司以现金方式对通家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为75%,通家公司原股东方——陕西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汽车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25%。增资扩股完成后,合资公司计划在5年内投资50亿元,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力争在2015年实现电动汽车产销3000辆,销售收入突破5亿元,2016年实现电动汽车产销25000辆,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到2020年实现电动汽车产销10万辆,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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