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经积极争取,青岛市共获国家奖励资金3700万。
记者从青岛市科技局获悉,近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经积极争取,青岛市共获国家奖励资金3700万。
此次国家奖励资金主要根据推广应用城市或城市群2013和201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效安排,包括车辆推广、充电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方面。要求奖励资金要用于充电设施相关方面,旨在通过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及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过评审,全国39个城市和城市群中,只有13个城市(群)获得了奖励资金,我市为山东省5个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获得奖励的城市。
获批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以来,青岛市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全市充电设施规划研究、孵化器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特色充电设施规划及建设、公共充电站点建设等工作。目前青岛市已投入运行的各类新能源汽车达1800余辆,新建充电站点近30个,充电终端近800个,全市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依托科技园区及政府机关开展了“以充带车、车充同步”等推广活动,形成车桩互动良性循环,有效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下一步,青岛市将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及运营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全市充电服务网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氛围、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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