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铜陵市出台意见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2015-05-29 10:18:05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项目,我市组织编制并于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6号)精神,为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项目,我市组织编制并于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我市贯彻落实皖政办〔2015〕16号文件精神的重点措施之一,旨在构建带有普惠制性质的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涉及产业基金、投资奖励、融资担保、对上争取、人才培养等方面。特别是产业基金、投资奖励、融资担保等条款,扶持力度较以往政策有较大提升。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项目建设,占比不超过项目实收资本的20%,期限不超过5年;可将项目新增用地作价,或将存量土地增值收益,以优先股形式支持项目建设,占比不超过实收资本的10%;自项目开工起三年内,按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给予10%的奖励;在项目资本金到位后,可提供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0%以内的融资担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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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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