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发布通知,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1.00元/升提高到1.12元/升;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0.80元/升提高到0.94元/升,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通知全文如下: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
财政部今日发布通知,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1.00元/升提高到1.12元/升;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0.80元/升提高到0.94元/升,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调整幅度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答记者问
问: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会造成油价上涨吗?
答: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可有所降低。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因此,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我国汽、柴油消费税是价内税,这次消费税税额调整将计入成品油价格;其中,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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