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建立退出机制 扫清新能源汽车推广障碍

2014-10-16 16:55:40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2014年10月16日报道:近日,有消息称,工信部正在制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细则,针对《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整理出了25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牵头部门,并提出...

2014年10月16日报道:近日,有消息称,工信部正在制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细则,针对《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整理出了25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牵头部门,并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间进度,以保证《指导意见》的执行和落地。据悉,细则将涉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以往一直未被重视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的退出机制。

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曾告诉笔者,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的退出机制非常必要,不能让那些推广不力的城市继续“滥竽充数”。未来,工信部将对试点示范城市进行监督检查,鼓励非本地生产的电动车进入本地市场,打破地方保护。建立各城市推广情况公示制度,任务完成不好的、有地方保护行为的城市将被清退。也就是说,试点城市不是固定的,将有进有出,实施动态管理。

目前,我国共有8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据王秉刚介绍,真正推广做得好的城市并不多,不少城市至今仍没有实质性行动,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推广政策和办法,有的城市甚至连一辆车都没有推广出去,与申请时的积极态度形成鲜明反差。还有不少城市虽然进行了推广,却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设置地方目录,或支持某一技术路线,或只采购本地车企的新能源车型,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顺利进行。

正是缺乏必要的监管程序和考核惩处办法,导致过去几年“十城千辆”的推广应用工作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有关部委也无法掌握各城市实际推广信息,在首批城市都没有取得明显效果的前提下,就加速扩展推广范围。2012年7月的调查显示,经过三年多的示范推广,25个示范城市,完成率在30%以上的城市仅有4个,低于10%的有6个,从而使得示范城市“示而不范”,徒有虚名。

据悉,对地方推广目标完成程度的考核与惩处,将会在细则中作出明确规定,“阶段性或到期没有完成任务的,经过评估后,将失去试点城市资格”。

各城市推广不力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地方政府不重视推广,拿到试点资格后就束之高阁,有的是地方政府并不具备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和财政资金,还有的则是受地方保护主义的掣肘。对于前两个原因造成的推广不力,退出机制的约束作用会更明显。而从遏止地方保护来看,笔者认为退出机制有一定作用,但由于推广需要地方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在利益面前,往往容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指导意见》中明确界定的地方保护主义形式可能会消失,但并不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改头换面,以其他方式出现的可能性。所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还得看细则的落实是否得力。

无论如何,退出机制将成为悬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淘汰制将倒逼示范城市更积极主动地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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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卿 来源: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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