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为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分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不仅量化了公车“新能源化”的规模,同时明确采购新能源汽车扣除补贴后不能超过18万元。在我国公车改革深化的大背景下,这一举措既是治霾和撬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杠杆,同时也是治奢的一副良药。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公车“新能源化”政策的出台,将以一定的购买数量和配套基础设施为保证,形成一个有力的杠杆,从数量规模、技术标准、政策制度等方面,强力撬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创新发展和优化升级。
此次公车“新能源化”的实施方案,特别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到2016年,这一比例将达到30%;而再往后,还将逐年提高,可见决心之大。
和以往配备的公车动辄2.0升排量起步相比,从减少排放、防治大气污染的角度看,公车“新能源化”的节能效果可以直接计算出来,将对全社会推广新能源汽车起到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此次公车“新能源化”的采购标准也十分严格。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对新能源轿车的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应该说,这种设置透明上限的采购价格,对整治公车采购奢靡之风也大有裨益。
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在新能源汽车技术继续进步、成本与价格更接地气的情况下,部门更新公车采购新能源汽车将更实惠、更普遍,更多公车实现零排放,将会塑造绿色公车的新形象,节能减排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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