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今年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传闻开始在市场上流传。究竟免除购置税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有多大影响?还有没有其他更好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优惠政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财税领域的专家学者。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主任沈肇章教授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免除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只是一次性地降低消费者的买车成本,对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意义不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主要碍于科技的发展、充电网点不普及等问题,人们感受不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如果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电池能像手机电池一样可以方便替换,可以随时随地便捷充电;如果在我们国家各个地区间可以便捷地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保证其续航能力,那么新能源汽车的春天才真正来到。
事实上,最近几年,国家一直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今年3月在深圳出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上,一直强调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性,并提出研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5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在税务总局网站就“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在线访谈时也表示,目前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政策。这些声音似乎预示着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政策正在一步步地向我们走来。
暨南大学财税系的高艳荣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税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中国汽车产业整体税负太重,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也不是减免一个小税种就可以带来一定影响的。目前车市竞争充分,只有增强新能源汽车对传统能源汽车的可替代性,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性价比,才能在市场上对传统高耗能汽车起到挤出效应,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税收优惠的问题。
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税率为8.5%。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税者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范围窄等特点。
在高艳荣看来,相比起税收政策上的扶持,新能源汽车服务的发展才是最重要的。减免车购税,只是减少了消费者的购车负担,这不是赢得消费者认同和青睐的根本办法。如果新能源汽车不能使人们的生活得到改善或者改善幅度有限,消费者难以转变消费心理和习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电池技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城市配套充电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撬动整个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如果减免购置税对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只是杯水车薪,那么应该怎样才能切实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呢?
沈肇章认为,新能源应用的基础研究应该由政府财政负担。然后再将这些理论上的实验室中的研究成果拿到企业中进行进一步开发、完善,最终形成可应用的技术产品。这一过程除了需要大量企业资本的注入,还需要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政府进行高度配合。除了这些,政府应该进行消费引导,除了通过这种减免车购税的调控方法,也可以增加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购买,通过政府购买行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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