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报道: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近日发布,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了更加完善、更加配套的支持政策。据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今年全省6个城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321辆。其中,南京市2530辆,常州市365辆,苏州市800辆,南通市367辆,盐城市1009辆,扬州市250辆。
《意见》提出,将继续保持购车财政补贴力度。省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算下来,市民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到国家、省和市各级政府共计10万元的补贴。此外,开车成本也更低了。《意见》提出,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按不高于同车型燃油汽车燃油成本的90%执行。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按充电电度收取,7座以下客车按不高于同车型燃油汽车燃油成本的60%执行,其他类型按不高于同车型燃油汽车燃油成本的85%执行。
欧洲汽车环保标准明确,到2020年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90克以下。这一要求,传统燃油汽车内燃机技术上几乎不可行。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725万辆,如今后江苏省有1/3燃油汽车改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将达570万辆以上,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2013年底国家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启动后,江苏省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作为一个整体区域,被纳入国家推广城市范围。根据《意见》,江苏省6家推广城市将按建设规划和车辆运营需求,统一建设充换电服务网络。不过,无论哪种形式建设,政府都将给予相应财政支持。
据王志忠介绍,目前全省在线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超过800辆,充换电站23座、直流充电桩1230个,保障车辆行驶里程300多万公里,充电400多万千瓦时,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测算表明,与常规汽油乘用车比,到2015年和2020年,纯电动乘用车每百公里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分别约6千克和7.6千克。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可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对建设生态环保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各推广城市的运营模式,《意见》并未做出硬性规定和要求。由于目前电动汽车和电池成本较高,《意见》鼓励各推广城市充分发挥现代金融功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客车、出租汽车、公务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社会领域探索分时租赁、汽车共享、整车租赁、按揭等运营模式,帮助运营企业和服务商降低当期购买支出,实现可持续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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