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发布通知,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此外,河北省物价局还将进一步研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包括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之间的比价关系、研究推行差别气价政策等。
天然气出厂价提高230元
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河北省将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取消“双轨制”。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取消价格“双轨制”。扩大价格浮动幅度,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解读:河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价格“双轨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扶持天然气工业发展、培育天然气市场、扶持化肥等涉农产品曾经起到积极作用,但缺点是不能体现公平负担原则,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可以进一步简化价格管理,公平用户负担。该人士介绍,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则赋予了供需双方更大的定价自主权,在能源市场供应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企业可以更多地让利消费者。
工业商业用气将同价
通知:将进一步简化气价分类,落实我省服务业用气与工业气价同价政策。按用户类别划分,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和车用天然气价格。
解读:河北省物价局人士介绍,目前天然气市场分类包括工业、商业、民用、车用等多种分类,简化气价分类有利于天然气价格制定和管理。此外,因为国家扶持商业服务业发展等要求,商业价格低于工业价格,但目前天然气价格过低导致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据悉,目前商业用天然气价格为2.4元/m3,工业为2.5元/m3。
车用气价可能与汽油挂钩
通知: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两年内调整到位。各地在合理核定车用天然气加气站购销差价的基础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购进价之间的价差扣除加气站的合理购销差价后形成的收入,上交地方财政,统筹用于天然气价格调整发生的补贴支出。
解读:据介绍,目前国内车用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普遍不到汽油零售价格的一半,二者比价关系严重扭曲。按此调整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车辆仍比使用汽油的车辆具有成本优势。该人士介绍,因多种因素,天然气价格和汽油的比价关系不能最终确定天然气的价格,将会逐步推进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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