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计划,滁州市将按照满足需要、节约资源、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自用、专用、公用等充电设施,包括在私人用户所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在单位或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
根据计划,滁州市将按照“满足需要、节约资源、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自用、专用、公用等充电设施,包括在私人用户所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在单位或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环卫、园林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的专用充电设施。
按照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为主导的能源供给模式,采用集中充电与分散充电、快充与慢充、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充电设施,参照服务半径2公里(平均5分钟车程)的原则,集中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设施建设相结合,主城中心区域以分散单建为主,其他区域以集中合建为主,注重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用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并预留发展空间和扩容能力,适应今后一定时期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求。
到2020年,主城区建设20座以上公共充电站;其他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2座公共充电站;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电站;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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