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小区申请充电桩困难不小,公共交通的充电桩建设也不顺利。记者从武汉市公交集团获悉,城市公交场站本身就存在“不足”,中心区域的场站不断被置换到非中心区,纯电动公交车夜间充电肯定是到线路附近的场站,不可能空驶到很远的地方进行充电,而且不是所有的场站都有条件建设充电桩,公交充电桩还需要根据线路走向、车辆调配等问题来综合考虑。
“我们的困难也是场地。”武汉畅的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总监张靖表示,目前该公司在未来科技城建有15个充电桩,预定的500台车会分批投放,但在哪里建充电桩,还需要跟不同的业主进行沟通。他表示,希望能够整合所有的充电设施资源。能够将不同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充电桩纳入“一张网”,只有充电方便了,愿意购置纯电动车的人才会增多,才会有更多的人使用充电设施。
对此,四部委也在加强规划指导和用地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明确提出个人在自有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安排。并提出加快制定“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明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就在12月16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再传利好消息,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息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将逐年提高各省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奖励门槛标准和资金额度,各省市2020年最高可获2亿元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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