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交通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其中明确指出2020年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达到5万辆。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在充电站等基 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上,对新能源城市物流运输予以优先考虑。
《意见稿》还完善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的运营政策,对新能源物流车不实行限行限购约束政策,对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运营权指标不实行总量控制,并且鼓励推行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整车租赁。
同时,《意见稿》对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的安全运行做出了规范,加强新能源汽车运营安全监控。
截至目前,全国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已有49个城市的推广方案及补贴细则落地,针对城市物流配送这一重点领域也做出了相关规范和要求。
● 北京全力推进末端物流电动化
相关政策:《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规定,北京市将全力推进末端物流电动化。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要,聚焦末端物流配送,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末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
在购车环节,邮政、物流等企业购买的纯电动专用车,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补贴。
● 天津五措施推广邮政快递车
相 关政策:《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了五方面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地方补贴。天津地方财政在国家补贴8464.64万元的基础上,按照1:1 比例,配套补贴资金8464.64万元,共计补贴资金16929.28万元。加之市相关部门将投入3380万元建设邮政快递专用充电桩,中央和地方共投入 逾2亿资金。二是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邮政快递企业,在购置土地建设邮件快件分拨场地方面,优先给予土地保障。三是市公安部门为新能源邮政快递用车配发货运 机动车通行证,允许日间市区道路运营。四是鼓励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更换纯电动汽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五是市公安交管部门 在降低企业驾驶执照培训费用等方面给予服务和指导。目前,需要在外环线上行驶的快递机动车,已经在交管部门申请了外环线上货车通行证。
● 广东新能源物流车比例不低于30%
相关政策: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新增或更换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能低于30%。
2013-2015年,广东省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不同分类地区给予综合补助,具体到纯电动物流车方面,一类地区(广州市)30%;二类地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40%;三类地区(江门、肇庆)50%;四类地区(粤东西北城市)100%。
纯电动专用车(电动有政策、物流车、环卫车等)广州1000辆,佛山140辆,东莞500辆,珠海60辆,惠州40辆,中山80辆,江门25辆,肇庆25辆。
● 山东临沂两年内新增1300辆电动物流车
相 关政策:临沂《新能源企业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送审稿)》规定,依托快递企业和新成立的商贸物流配送公司,推广应用纯电动物流配送车。两年内新增1300 辆,其中2014年500辆、2015年800辆。总投资1.04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补贴1962万元,市财政补贴589万元,剩余价款由经营者支付。商 贸物流配送车等,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予以补贴。
● 西安增不少于200辆新能源专用车
相 关政策:《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规定,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专用车辆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4年、2015年每年至少落实应用 100辆。到2015年,将增加不少于200辆的新能源专用车(物流车、环卫车等)。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
● 上海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相关政策:《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规定,本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上海市对纯电动专用车(邮政、物流、环卫等用车)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不同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15万元。
● 武汉2015年底推广1000辆电动物流车
相关政策:《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武汉市到2015年推广纯电动物流车 1000辆,其中2014年6月300辆,2015年3月600辆,2015年12月1000辆。
新能源公务车、环卫车、物流车、通勤车在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充电桩,按照 1:1(车:桩)的比例配置。规划明确出台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广的激励政策。
● 江苏2014年推广650辆电动物流车
相关政策:江苏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明确,江苏省将于2014年推广650辆电动物流车。规划明确,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补贴。
● 到2015年将推广电动物流车620辆
相 关政策:《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明确,到2015年将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620辆,其中,2013年20 辆,2014年200辆,2015年400辆。规定620辆物流车为充电式纯电动汽车,按车桩比1:1建设,需建设620台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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