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26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人的通知。
11月26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人的通知。通知称,中机中心将开展新能源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检查工作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合规、准确,能够切实有效地推进企业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一致性管理及检查工作的质量,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人名单。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人的通知
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根据工信部装备司的安排,我中心拟开展新能源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检查工作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合规、准确,能够切实有效地推进企业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一致性管理及检查工作的质量,请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人名单(具体内容见附件),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请各相关企业于2015年12月10日前,在http://202.108.83.75/appcom/zjapps/xnyinfo/app_content.jsp网址上完成电子填报,同时将文本表格加盖企业公章后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邮寄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部;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2区7号楼406室(邮编100070);
4.联系人及电话:陈佐明 010-63702982。
附件: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专项核查工作负责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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