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部署,成立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交流建设经验,推动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国家能源局于10月12日在常州召开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
[主持人]谢谢邵总的精彩发言,下面请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吴胜丰同志发言,题目是《关于浙江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情况的汇报》,请大家欢迎。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吴胜丰]尊敬的郑局长、李省长,各位领导:2006年以来,浙江省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发展和普及,加快构建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在网络规划、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现汇报如下:
一、浙江省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有特点、有亮点。目前,浙江省已初步形成由各级充换电站和配送站、交流充电桩组成的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综合性服务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已建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167座,充电桩1026个,构建杭州和金华地区“城区10分钟、郊县20分钟”充换电服务圈,建成长三角区域的苏沪杭城际互联示范工程和省内杭嘉湖金绍五地互联工程,沈海、京台、长三角互联等35座高速快充站也即将运营。全省充换电服务网络服务的纯电动汽车累计行驶里程5531万公里,换电112万车次,累计充电电量1073万千瓦时。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不断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2011年开始,以省电力公司为依托,编制全省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并按照实际情况逐年修编;杭州、宁波、湖州等市因地制宜编制辖区内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布点规划方案,将充换电设施布局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相关专项规划。
第二,努力探索充电服务商业运营模式。浙江省积极探索整车租赁、特许经营、充换电便利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在公务、出租车与商业租赁领域得到较快推广,并初步建立适应重点城市区域和城际间运行需要的充换电配套设施及安全服务体系。杭州纯电动出租车试点重点采取“电池供给+换充服务+里程计费”的商业运营模式。杭州微公交模式试点是中国首创的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服务,采用分时短租与社区长租相结合、换电与充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系统。
第三,逐步建立全省电动汽车智能监测运营系统。建设浙江省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调度)中心,统一部署和实施充换电站运营监控系统平台,全省充换电服务网络实现智能化的集中运营管理、车辆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电池配送调度,并向用户提供便捷的电能供给服务、接入充换电设施信息、车辆信息等电动汽车专有信息。
第四,鼓励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一是建设纯电动汽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依托具有一定研发基础、较强创新能力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开展纯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充换电设备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攻关。二是加强充换电设施技术研发。相关技术、装备获授权专利达139项,承担并完成了国家863项目的研究。研制自动化的电动汽车第二代底盘换电系统、智能换电机器人,实现单次换电时间缩短为45秒/车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已成功生产出最高容量9500F的超级电容器单体、标准模组系统和最高达2300V的高压系列超级电容储能系统。三是组建电池安全监测重点实验室。依据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电池状态,建立专家系统实现电池安全预警,确保电池的安全。
第五,积极参与标准建设工作。浙江省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加国标委、中电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中国消防学会等开展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相关标准研究。截至目前,已参与完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相关标准编制23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0项、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项;已发布实施的标准10项,其中行业标准3项、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7项。
二、我省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一是要抢抓机遇快发展。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机遇,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按照“从范围上,充换电设施网点布局满足电动汽车运行需求;从进度上,充换电设施网点建设满足电动汽车阶段性推广计划;从发展上,进一步开展充换电技术及运营模式研究以满足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的目标,实现多种电动汽车电能供给方式有机结合,形成具备网络化、智能化、标准化特征的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电动汽车智能服务网络建设,做好相关电网配套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动汽车运行配套服务体系。到2020年,浙江基本建成快充服务网络、城际互联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发展需求。
二是要突出创新优发展。用好科技研发创新、互联网+和示范推广“三大法宝”,稳步推进电动汽车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一是进一步培育关键技术研发能力。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二是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智慧化管理。融合“互联网+”技术,不断提升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监测系统智能水平。三是不断创新充换电服务商业模式。积极推广现有杭州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
三是要强化保障促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建立省级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协调小组,形成由省发展委(能源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二是简化审批程序,统一标准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加强充电设备制造和充(换)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执行力度,统一充电接口,规范功能和技术指标。三是完善价格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奖励办法。逐步规范充换电服务价格机制,尽快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全省指导价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四是强化用地优惠,破解建设难题。优先安排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土地供应。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最后有一个建议,一个是电动汽车专项基础设施规范3月就要出台,但是是不是可以留有一些接口,比如可以配置一些流动的充电站,可能今后整个充电的网络建设也要留有一定的规划弹性。第二个建议是我们现在的技术标准可能也要多元,因为我们本身的电动车产业发展、商业模式的创新还在不断向前推进,这样的话,接口可能也是多元的,标准可能也要多远。谨供参考。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和郑局长讲话精神,按照【国办发2015 73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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