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自2月份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规范整治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4月13日
规范整治范围:德州全市范围内所有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和消费者
规范整治要求
依据标准组织生产。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执行三包规定。
强化质量监督。加强对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经销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进销货、售后服务等相关制度。
要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车速、续航里程、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四轮低速电动车企业的执法力度,对无标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查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无照、无证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查处↓↓↓
环保设施不齐全、不达标,未签订履行废旧电池管理协议的企业。
安全设施不全、安全不达标的生产企业。
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营运。
严禁盲目重复建设,严禁新建或以变通方式建设四轮低速电动车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自2月份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结合中心城区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工作方案》,成立三区客运出租市场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常态长效治理,对三区客运市场划片分区进行整治,保持对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出租汽车,严查出租汽车拒载、恶意绕道行驶等违规行为。专项治理阶段,市交通运输局将先期组织执法人员在汽车总站、火车站、德州学院等四轮低速电动车集中区域开展治理活动。
另外,加强与三区公安部门沟通联动,强化与交警、治安、巡警等警种的配合,预防和处置突发和群体事件,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整治工作的严肃性。(综合德州日报、齐鲁晚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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