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专)用直流充电桩,按照充电桩的充电功率给予200元/千瓦的财政资金补助;对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个的财政资金补助。
安庆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少建设1700个公共充电桩(其中安庆城区1000个、市辖一市六县城区各100个),4个公交充电站(共计99个充电桩)及信息智能管理平台。到2020年,实现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充电桩按比例配建;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
滁州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2公里提供一座公共充电站,总量不少于20座公共充电站;县城所在地至少建成2座公共充电站;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电站;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充电设施以快充桩为主。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条件,由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统一建设。
铜陵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据全市电动汽车配备数量,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安排,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6座,分散式充电桩5000个,以满足全市40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
淮北
根据《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同时,还应按照相关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3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换电站,并优先建设公交、出租车充换电站。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应全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老旧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到2020年,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以电价为计费依据,服务费暂按每千瓦时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收费政策时再作调整,并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标准,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天津滨海新区
根据《滨海新区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今年内,全区将建设充电桩300个以上,并鼓励社会资本及居民个人参与建设。按照建设要求,停车位在100个以上的经营性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数量,建设充电桩;鼓励现有停车设施的居住小区、单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部门予以协助支持;新建居民小区、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将新能源充电设施纳入建设规划;核心城区以及汉沽、大港城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0.9千米,其他区域服务半径不大于3千米。各功能区、街镇和有关单位今年6月底前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场地,9月底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武清
根据《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16年底,拟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产业园区、镇街及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
浙江
《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杭州
杭州出台了《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杭州新建住宅小区,每个停车位都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而且,新能源汽车销售商应为车主在住宅或办公场所的停车位安装自用充电桩。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金华
根据《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到2020年前,全市新建各类专用充(换)电站30座、公用充(换)电站22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温州
根据《温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温州市2016年将建11座,充电桩840个。温州市将结合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专用停车位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有关要求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加快旧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应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成都
8月11日,成都市发布《关于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在符合规划、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现有加油站和加气站,若增建、改建经营性充电设施,将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元补贴。除了《通知》中提到的加油站、加气站外,根据《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有三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都可申请补贴。
第一类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含换电、无线充电等)。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最高500万元补贴。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成都市将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一辆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投运的,也是享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泸州
1月25日,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进行了公示。至2016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照13座控制。规划至202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31座控制。规划至203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77座控制。
青海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建成充换电站40座,充电桩2万个,届时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以西宁、海东、黄南、海南、海北、海西、玉树、果洛市(州)府所在地为中心,向县城及城镇逐步推进。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依托东部城市群建设,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合理布局充电设施,优先推进西宁周边区域及辐射至民和同仁共和海晏格尔木德令哈城际快充网络"十三五"期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镇)的城际快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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