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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充电规划出炉“十三五”将建充换电站296座

2016-03-24 18:17:05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核心提示:近日,石家庄发布《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3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

4.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属经营性收费项目,执行上限定价可下浮政策,非经营性充(换)电设施,不得收取充(换)电服务费。具体电价、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按《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管〔2014〕98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管〔2014〕122号)执行。

(四)加强创新。

1.创新服务商业模式。积极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规范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采用众筹共建模式,通过充电服务企业与电动汽车整车企业合作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创新多元融资渠道。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PPP等合作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允许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发行企业债。

3.创新关键技术。科技、工信等部门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次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桩群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并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

(五)安全管理。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使用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协同推进。

1.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2.辖区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引导广大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单位勘察现场、查阅相关图纸、施工用电等事宜提供便利。施工前,双方就施工中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影响或损坏情况,修复标准和时限,修复情况查验,充电设施后期维修养护费用和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和约定。施工中有关事宜由辖区政府负责调解,也可按照约定依法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组建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挥行业组织的促进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充电服务相关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搭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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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零排放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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