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原则上,所有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公共及专用停车场,都应为分时租赁车辆充电提供便利。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
原则上,所有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公共及专用停车场,都应为分时租赁车辆充电提供便利。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为分时租赁车辆充电提供便利。
1、高架桥孔。按照“统一规划设计,按需分步建设”原则,具备条件的高架桥孔优先用于充电设施新、改建,每处配置一定比例带桩停车泊位,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2、道路停车场。以不增加交通拥堵为原则,结合智慧路灯建设,具备条件的道路停车场划设专门区域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及停放服务。
3、单位内部停车场。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率先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其中不少于50%的车位具备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功能。
4、公共停车场(库)。大力推进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充电设施。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配置,其中不少于50%的车位具备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功能。
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商务楼宇、文体场馆等公共停车场(库)按照要求一次性配建或改建充电设施。鼓励停车场(库)经营企业与租赁企业合作共建用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的充电设施。
5、用户居住地。鼓励租赁企业与充电服务企业、小区物业企业在居民社区合作建设公共充电车位,同步建立充电设施共用共享机制,为分时租赁车辆充电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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