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推广奖励最高可达2亿元

2015-12-21 17:37:46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核心提示:《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编制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案,要在2016年3月...

日前,由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公示。根据《意见》,来自中央财政用于推广新能源车的奖金,最高额度将达到2亿元。

《意见》显示,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2016至2020年,只要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都将会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

《意见》要求,各地编制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案,要在2016年3月底前报送五部门备案。

小编注意到,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标准并不相同。标准最高的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在内的10省市。根据《意见》,至2020年,上述省市推广数量不低于7万辆才可获得奖励。

《意见》还指出,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不允许用于平衡地方财力、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运营补贴,且原则上不能与地方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交叉重叠支持同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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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零排放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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