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计划到2015年累计推广1.3万辆,2017年将进一步推广。在公交、环卫、出租车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集装箱运输车队清洁能源试点,推广应用LNG集装箱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累计建成6000个充电桩。
响应国家政策(具体政策及补贴标准详见电车汇「汇眼独具」五张表:一分钟看清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历程),上海市政府针对新新能源汽车也是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本期,我们来回顾上海市的这些政策。
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购车补贴
只要你是上海市户籍居民,以及在上海市拥有合法工作和稳定住所的外省市居民和外籍人士,或者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上海购买新能源汽车除可以享受到国家补贴外,还可以享受到以下来自上海市的补贴。
对于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上海市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助。对于汽车生产厂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海市给予1000元的补助。
公交汽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
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补助标准 (单位:万元/辆)
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用车)推广应用 补助标准:按照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2000元,每辆车补助总额 不超过15万。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补贴力度最大
10月23日,新区经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共同发布《浦东新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暂行办法》,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在浦东的发展。其中,个人消费者补贴金额为1万元/辆,新增公共领域消费者购车补贴1.5万元/辆。已经享受过补贴的个人将不再享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充电桩则给予补贴。个人消费者、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企业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浦东新区推出第一阶段的区政府补贴,对浦东范围内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买新能源汽车时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已于2015年6月30日到期)。
"十三五"我国消费者购新能源车仍享财政补贴
将于2015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又有了新动向。权威部门对外宣布,“十三五”期间,即2016年至2020年,我国将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意味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享受财政补贴。
通知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根据通知,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通知规定了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补助标准,如纯电动乘用车根据其纯电动续驶里程不同,补助标准为每辆2.5万元、4.5万元和5.5万元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
此外,通知指出,2017年至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的补助标准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至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019年至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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