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企业在北京销售新能源汽车须预先备案

2015-10-01 18:47:45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核心提示:9月29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2015年修订)》(下文简...

9月29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2015年修订)》(下文简称:细则),对在京销售新能源小客车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

细则指出,参与北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须依法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并且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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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零排放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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