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纯电动车相关的描述首次现于2010年中报:“报告期内,首两批纯电动出租车E6在深圳交付运营。”
2010年报称:”现时正以出租车形式在深圳投入试运营的50辆纯电动汽车E6。从2010年5月至12月份累计运行里程已突破150万公里。”
实施e6示范运营的是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汽车公司(以下称:鹏程出租)。根据公开资料,鹏程出租成立于2010年3月2日,2000万元注册资本都是深圳比亚迪汽车(集团持有78%)出的。比亚迪方面持有鹏程出租45%股权,其余55%股权由深圳巴士公司持有。
截至2010年未,比亚迪与鹏程出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81万元。50台e6,每台25.6万元(不含税)。
2011年下半年,比亚迪向鹏程出租交付250台e6,后者保有量达到300台。年报披露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的金额为5329万元,每台平均售价为21.3万元。至此,300台e6总货款7170万元,而应收鹏程出租的款项高达4446.7万元。
2012年报披露,在深圳投入运营的e6纯电动出租车达到800台。向关联方出售产品金额为1.368亿,均价为27.4万元。报告期未,鹏程出租未尝款项达到1.32亿元,占累计销售交易额的六成以上。
2013年,鹏程出租运营车辆数没有变化(800台)。但在年报中,比亚迪称“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销售纯电动汽车 E6,计人民币 21,641千元(2012 年:人民币136,838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14年,比亚迪向鹏程出售产品金额仅为2000元,鹏程出租e6保有量居然加增了50台!
2013年,鹏程出租一台车都没有增加,比亚迪年报却称向其出售了价值2164万元的E6。2014年,鹏程出租只花2000元就添置了50台。或许是鹏程出租2013年交了钱,比亚迪2014年才交车。但根据会计准则,比亚迪本应在交车后再确认收入。倒不是说比亚迪与鹏程出租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只不过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到关联交易“任性”到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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