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敏 西安报道 陕汽集团“成就千亿”的转型升级宏图近期因子公司卷入质量危机而蒙上阴影,中集陕汽(西安)重卡公司是中集集团(000039)与陕汽集团于2006年9月合资成立的下属公司,年产重型车约5000辆。2011年中集陕汽出售一笔50辆重卡约三千万人民币的购销订单,因质量纠纷至今已延拓多年,随着各项司法调查的深入,近期中集陕汽重卡层层转包非法生产车辆并以此谋求暴利的黑幕被揭开。
经监管部门查实,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下简称中集陕汽)在生产车辆过程中不仅冒用中集车辆(辽宁)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还存在层层转包,先将生产转包给陕西陆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陕西陆捷重工),陕西陆捷重工再将车辆生产转包给山东梁山更小厂家,在这些既无资质,又没3C认证,甚至无生产厂房的皮包公司和个体户转包生产下,上路的重卡均成“祸车”,不仅大梁断裂、车门脱焊、车厢变形、牵引车车头故障等质量问题频频发生,同时也因质量伪劣造成重大事故。
随着更多信息的公开,陕汽与中集也因此饱受质疑,一场信任危机正在两家大型企业身边蔓延。
连环转包制造“祸车”上路
据西安得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西安得仁)负责人介绍,2011年4月2日,他们公司和陕汽集团经销商陕西华奥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50辆“中集牌”牵引及半挂车订单,订单总价值约3千万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中集牌半挂车为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中集车辆集团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专用汽车企业之一。西安得仁当年的这笔50辆中集牌半挂车订单合同显示,半挂车即为中集陕汽生产,其产品型号为ZJV9390CLXXA。每台整车合同价款近60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车辆质量标准按照陕汽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据西安得仁反映,第一批30辆重型车交付使用近一个月,便有近10辆车不断出现大梁断裂、车门脱焊、车厢变形、牵引车车头故障等质量问题,并很快因质量低劣酿出重大事故。 2011年11月,西安得仁委托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批重型车进行鉴定。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该鉴定中心出具的《中集牌半挂车损坏情况鉴定分析报告》,结论显示:“该批挂车普遍存在车门铰链支座断裂、平衡梁支座断裂等12项问题,均属于结构强度设计不足或结构设计不合理所致,焊接质量问题及选型不合理,不能满足该类车载荷要求。
同时鉴定人员还发现,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这批重型车的产品规格型号是ZJV9400XXYYK,并非西安得仁与陕西华奥德约定购买的ZJV9390CLXXA。
据介绍,重卡车的产品型号由主型号部分和技术特征部分构成,主型号部分包括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和产品序号组成;技术特征部分则由结构特征代号、用途特征代号、特征参数代号、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和特殊代号构成,不同产品型号意味着不同的产品,这意味着交付用户的该批重型车是另外类型的产品。
2013年初,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中集陕汽涉嫌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未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中集牌厢式运输半挂车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调查结果,交付西安得仁这一批重型车辆除产品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外,重型半挂车合格证标注的车辆生产单位也不是约定的中集陕汽,而是中集辽宁公司,中集辽宁公司和中集陕汽公司同为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西安市质量监督局执法调查终结报告显示,“执法人员向中集辽宁发函询问有关情况,中集辽宁回函确认未生产ZJV9400XXYYK半挂车,只是给中集西安邮寄过50张该公司合格证,合格证也未收回。
一系列查明的事实显示,最终交付用户使用的重型车辆上装部分既不是中集陕汽生产的、也不是中集辽宁生产的,而是经过两次连环转包后由远在山东的小厂家制造然后组装成整车出售。
经销商一手托三家
公开资料显示,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由中集集团下属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陕汽集团下属的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比例分别为50%、25%、25%,主要生产重型专用车。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中集陕汽主要生产制造重型专用车的上装部分,重卡的上装部分指装在底盘上的直接用于作业的专用装置,如车厢、油罐、搅拌装置、液压系统、自卸系统等。而重卡车的车头、驾驶室、轮胎等则使用由陕汽集团生产的二类底盘(指完整车辆去掉上装部分的机械整体),组合之后构成整车。
因此,虽然中集陕汽的生产管理主要采用中集集团的管理体系,但在销售渠道上,则依然使用陕汽集团的经销商系统。“因为底盘用的是陕汽集团的,所以直接到中集陕汽买整车的话厂里不会卖给你,只能从陕汽集团的经销商系统买。中集陕汽的一位营销人员称,“当然,从陕汽一级经销商买的话价格可能还更低。
销售系统与生产制造的多头管理于是给倒手转包生产提供了间隙,同时也给经销商赋予了更大的腾挪空间。在西安得仁的50辆重卡购买订单的执行过程中,基本即以经销商为枢纽平台展开。
相关协议及证明显示,2011年3月30日,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与中集陕汽签订50辆半挂车购买合同,2011年4月2日,陕西华奥德再与西安得仁签订50辆半挂车的销售合同,2011年4月7日,中集陕汽与陕西路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50辆半挂车部件采购合同,约定由陕西陆捷生产厢体,中集陕汽提供车轴、轮胎、钢圈,在陕西陆捷厂内进行成品组装。车辆标准和型号是西安得仁与陕西华奥德订单合同中约定的ZJV9390CLXXA。2011年4月15日,陕西陆捷重工再次将50辆重型车的订单转手给山东梁山恒超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也完全是按整车标准签订的定做合同。
此种模式下,相关监管随着购销生产链条的展开只会呈现越来越弱的局面,冒名顶替、假冒伪劣随之出现。
西安市质量监督局执法调查终结报告显示,2013年1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陕西咸阳金旭大道41号的陕西路捷重工检查时看到其公司办公室门口挂牌为“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咸阳生产基地”,并发现有12个铭牌,铭牌上明示:“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中集车辆(辽宁)有限公司制造,品牌:中集牌,型号:ZJV9400XXYYK。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陕西陆捷重工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2014年7月2日,记者前往陕西咸阳金旭大道41号实地调查,看到厂区名称为“咸阳金鼎钢构”,“这里一直就是咸阳钢构厂,前几年有个陆捷公司只是在这里租赁了一阵子厂房,因为一直欠钢构厂的租金,有些半挂车就留下来被用作抵押了。厂内职工这样描述。记者在厂区内查看,厂房外道路上一溜排开至今仍有数量厢式半挂车停放在露天。
记者查阅工信部官网的资质数据库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并未查到陕西陆捷公司和梁山恒超公司。此前,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山东省梁山县无证生产半挂车的情况非常普遍,数百家挂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监管部门甚至也声称监管难。
中集陕汽不服处罚
根据西安市质监部门执法调查终结报告对中集陕汽此种连环转包、冒名生产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依据,认定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共拟应罚款1481.9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未经认证的车辆。
2013年12月19日,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回复认为:“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工信部门的许可的前提下就生产的行为是违法的。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冒用他人(中集辽宁)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责令改正,2、罚款80万元。
《华夏时报》记者就连环转包生产涉及的相关问题多次向中集陕汽、陕汽集团、中集集团致电致函采访,一直未获回复。
6月24日,陕西当地媒体刊登了中集陕汽的回应。对于陕西陆捷重工,中集陕汽称其是一家有资质的大型汽车部件加工公司,且中集陕汽和陕西陆捷签订生产半挂车合同时,该公司是有生产场地的;对于陕西路捷重工将车辆转包给山东梁山个体户代为加工事宜,中集陕汽称不知情;对于西安市质监局调查和处罚,中集陕汽称不存在主观故意,也未造成损害后果,只是工作失误,虽然不服处理,但是仍按期缴纳了罚款;对于整个事件缘由,中集陕汽认为是因煤炭市场疲软、运输量和价格大幅下滑导致终端客户难以继续经营,终端客户转嫁经营损失所致。
“2011年6月底,陕西华奥德公司已验收合格提取了30台半挂车,至今尚欠387.5万元。中集陕汽负责人如此表示。本报对此也将继续调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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