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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家车企或被吊销生产资格

2013-10-24 09:27:51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48家车企或被吊销生产资格 ,,车企,,近日,工信部发布《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以下简称《特别公示》)公告,公告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拟定取消包括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在内的48

近日,工信部发布《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以下简称《特别公示》)公告,公告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拟定取消包括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在内的48家车企新产品的申报资格。这也是去年工信部发布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后,首批被列入“黑名单”的汽车生产企业。  

据悉,去年7月份,为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对车企实施动态管理。其中,对于已经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将注销其《公告》。对于没有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建设,或不能持续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生产准入管理规定等方面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企业不得投资扩产,不得申报新产品。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暂停其产品《公告》,直至整改验收合格。

此外,对于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有关企业的新产品申报。

为此,本次被列入观察的车企名单共有48家,包括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博汽车有限公司、高碑店市中客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原野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顺达客车有限公司、沈阳华龙客车制造厂、大连实德集团瓦房店客车有限公司、华融万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广州穗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宝龙集团湛江万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红桥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等。

《特别公示》称,本次被列入名单的48家车企,在公示期间,被公示的车企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而在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车企,则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据悉,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南方日报记者 郭小戈

实习生 黄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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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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