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可见,我国是研究治理煤层气较早的国家,在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方面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地面利用的情况看: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包括阜新项目还在继续扩大供气规模;沁水盆地的示范项目虽然已经完井100多口,初步形成了较大的供气场面,但是气价和入网的谈判尚在进行之中;宁武、晋城四口水平钻完钻不久,出气量还在继续上升,测试稳定供气能力的试气工作还没有结束等等。
从井下抽放的情况看:一是,由于抽排工作只在一部分大型矿山开展,而全部大中型矿山的煤炭产量只占全部产量的四分之一,已经开展抽排工作的矿山还主要采取所谓“边掘边抽、边采边抽、采后抽放”等在煤矿开采、掘进时一并进行,危险性依然很大。因此,恶性瓦斯爆炸事故难以根本杜绝,瓦斯爆炸的事故率与以往相比虽有降低,但与其他煤炭大国相比仍然很高。我国公开的数字是百万吨煤死亡4人左右。美国近5年煤矿总死亡人数基本控制在40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4以下,其中重大瓦斯事故类人员死亡基本得到了控制。2004年美国产煤10亿吨,各类事故死亡人员为27人,百万吨死亡率0.027。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煤炭生产都基本保持了零死亡,横向对比差距巨大。
二是,由于井下抽放是在开放系统下进行的,因此降低了甲烷浓度(30--50%),致使抽放的煤层气不能直接入网,也限制了对甲烷含量要求较高领域的利用。虽然开展抽放矿山的抽放总量从1990年的4.34亿立方米上升到2004年的18.6亿立方米,但真正利用的总量只有4亿立方米左右。加上大量矿山直接排空的煤层气(美国环保局1992年向联合国提交的报告称我国当时甲烷排放量即为194亿方)为100亿方(我国认可的数字),这种“用少弃多”的做法,造成了煤层气资源的大量排空,以100亿方热值当量折算,相当于每年丢弃两千万吨原煤或一千多万吨原油,资源损失浪费相当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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