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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远:限行限购其实是无奈之举

2015-02-16 08:19:32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程远:限行限购其实是无奈之举,,,近日,深圳市宣布对非深圳号牌小汽车早晚高峰期限行规定正式实施,再一次把深圳市推向了风口浪尖。此前,深圳的“无征兆限购”已经在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东南大学一位副教

近日,深圳市宣布对非深圳号牌小汽车早晚高峰期限行规定正式实施,再一次把深圳市推向了风口浪尖。此前,深圳的“无征兆限购”已经在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东南大学一位副教授还要求广东省法制办审查深圳“限牌”文件的合法性,广东省法制办“限购合法”的回函,也并未能平复舆论的质疑。

其实,上述两项规定深圳市都不是始作俑者,但却成为众矢之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作为特区,深圳是中国改革开发的象征,而“限制”与“开放”极端对立,令人难以容忍;其次,深圳是第八个推出“两限”规定的城市,“限制”似乎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人们不由感到一种恐慌。

我们认真考察一下,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实施上述举措的城市,都对发展汽车充满热情,记得上世纪90年代末“两会”期间有过一次统计,全国有23个省市自治区将汽车业列为“支柱产业”。一方面梦寐以求想发展汽车产业,一方面却要对汽车实行种种限制,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思维分裂”?就是一句话,无奈之举。

根据深圳市限购令实施当日提供的数据,截止2014年12月20日,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14万辆,当年新增约55万辆,增速20.9%,最近5年平均年增长16%,每公里道路机动车约500辆,车辆密度全国第一。据悉,当年设置深圳特区时,规划人口40万人, 2013年末常住人口已经达到1062.89万人。

同样,2010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发布 “限购令”时,北京市机动车拥有量为480.9万辆,年增长率在20%以上。在上世纪90年代,北京一直想维持一个“开放”、“包容”的形象,多次表态不会对小汽车采取限制措施,在商业部部长助理公开质疑上海小汽车牌照拍卖合法性时,北京成为一个正面典型。然而,很快首都变成了“首堵”,空气质量也广遭诟病,北京承受了巨大的道义压力。

在如此一个交通状况下,对城市管理制来说,似乎实在拿不出比“双限”更有效的办法,北京市不得不改初衷,率先宣布对小汽车实行“双限”,接着广州、天津等都步其后尘,此时,上海反倒是有先见之明。

从根本上说,造成今天这种状况,原因就是中国汽车业发展太快,发达国家100多年办成的事情,我们几十年就实现了,并且是集中在入世后的最近十几年的事情。

汽车被称为“改变世界的机器”,每个人都知道汽车是个好东西,没有的人向往能拥有一辆汽车,有了汽车就不想放弃。但是发展汽车需要广泛的资源支撑,特别是土地、能源和优良空气。现在,中国汽车业的发展速度,与支撑它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的发展不相匹配,于是就受到了制约。所谓“限行”、“限购”,就是限制汽车业的发展速度,使之与资源能做到大体平衡。在我看来,限行、限购实在是无奈之举。

当然,有很多“专家”认为可以不限,还出了很多“高招”。不过,这些“招”,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被说滥了,能做到的,交管部门也都做了和正在做,但要从根本上消除汽车发展速度与资源之间的巨大鸿沟,让汽车业挂上快当飞跑,绝非一日之功,解决眼前燃眉之急,除了限制,似乎还找不到别的办法。

既然是无奈之举,倒觉得深圳的“无征兆限购”做法很好,像北京那样,提前两天告知,结果一批有有权有势的人,大量囤积居奇车子,成了新的生财之道,广大普通消费者只能望车兴叹,制造了又一个不公。

事件还原:深圳开始对外地车限行 违规罚300元记3分

2月2日起,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实施限行规定,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汽车须在早晚高峰期间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对违规车辆驾驶人将处以300元和一次记3分的处罚。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2 月1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在深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以300元,一次记3分的处罚。

据介绍,去年12月份,原特区内快速路、主干道平均流量每天16.5万辆,早晚高峰4小时流量每天1.92万辆,占日流量11.66%。限外令发布以来,原特区内每天18.60万辆,早晚高峰流量每天2.40万辆,占日流量12.90%,高峰期的通勤流量比重有所增加,高峰时段通行效率有所提高。

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现场查处、专项行动等开展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将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自2月1日起,系统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

针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如国企、央企、中铁、中建等单位的公务车辆,工程建设类、紧急勘探应急抢险需求等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

对此规定,有市民指出,如果一些车主原本算好时间避开早晚高峰进入深圳,但因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因素导致进入深圳时已到早晚高峰时段,这类车辆的处罚显然让车主难以接受,因此该限行规定也存在些许瑕疵。此外,深圳外来人口较多,大多数都是来深建设者,限行规定降低了这座城市的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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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远 来源:V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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