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习伟
新浪微博:黄习伟-微博
近日,工信部等12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汽车等九大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目标和任务。其中汽车业的目标是:至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家至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这并不是我国第一次出台鼓励汽车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意见。事实上,自2006年汽车业被归类为“产能过剩行业”以来,我国鼓励汽车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正不断加码。
来自银河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36家主要乘用车公司总产能4年扩张76%,平均产能利用率却大幅跳水,从2010年的110%跌至74.5%,自主品牌产能利用率由100%下降至58%。为改变汽车业规模效益显著但行业效率低下的困境,的确需要重组。
西方发达国家一个行业(非服务性)往往只有几家优秀公司,他们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兼并重组,以卡耐基钢铁公司和洛克菲勒石油公司为例,其发展壮大过程中一直在兼并联合。但是几家优秀公司的出现,正是在若干家公司消失的基础上,这个阶段必不可少,这个阶段就是充分竞争和市场淘汰。
不过,汽车业兼并重组还是应该避免“拉郎配”式重组,应该给予市场更多支持和鼓励,由企业自身去推进兼并重组。如果两家企业自身有重组意愿,那么重组过后的融合肯定更加顺畅。相反,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依靠行政命令去“拉郎配”,强制两家企业捆绑在一起,最终无法融合的例子比比皆是。兼并重组之后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也就失去了重组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等12部委出台的新版《指导意见》,同样强调了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性。可以看出,主管部门有很好的愿望,不过这些想法能否得到较好执行,最终还是要看汽车企业和地方政府如何响应了。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